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整理審核匯總表》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20-12-2013-0007-1 | 生成日期: | 2013-04-12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外辦學〔2013〕26號 | 信息類別: | 國際合作與交流 | ||
內容概述: | 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2012年)》,教育部對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的專業代碼、專業名稱、修業年限、學位授予門類進行了調整?,F印發《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整理審核匯總表》。 |
教外辦學〔2013〕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對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2012年)》,我部對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的專業代碼、專業名稱、修業年限、學位授予門類進行了調整?,F將《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整理審核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教育部正式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除按照國(境)外合作學校標準進行自主招生、僅頒發外國學校學士學位證書的之外,本科專業均列入了《匯總表》。
二、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招生工作,要以《匯總表》公布的專業為準。
三、《匯總表》如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部。我部將匯總后統一處理。
教育部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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