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啟動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9-13-2015-0004-1 | 生成日期: | 2015-05-25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國家語委 |
發文字號: | 教語信〔2015〕2號 | 信息類別: | 語言文字工作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國家語委決定自2015年起啟動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在全國范圍開展以語言資源調查、保存、展示和開發利用等為核心的各項工作。 |
教語信〔201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有關省、自治區民委(民語委),有關高校、科研院所: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關于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的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的任務要求,教育部、國家語委決定自2015年起啟動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以下簡稱語保工程),在全國范圍開展以語言資源調查、保存、展示和開發利用等為核心的各項工作。
一、實施基礎
為更好地掌握語言國情,保護國家語言資源,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國家建設和發展戰略提供服務,教育部、國家語委從2008年起,先后在江蘇、上海、北京、廣西、遼寧、福建、山東、河北、湖北等省份開展了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試點工作。目前,江蘇、北京和上海已完成本地區相關語言資源的調查、采錄和整理并通過驗收,其余相關省份的調查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上述省份富有成效的試點工作檢驗了有聲數據庫建設技術規范和工作規范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完善了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方案,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導、學者支持、社會參與”的工作模式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專家團隊運作及項目管理辦法,為在更大范圍內開展語言資源保護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技術規范與平臺研發”項目得到科技部2014年度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的支持,為語言資源保護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保障。
黨的十八大和十七屆六中全會對語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賦予了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的重大使命?!墩Z言文字規劃綱要》將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列為重要任務。鑒于當前工作任務的需要和前期良好的工作基礎,教育部、國家語委經過科學論證,決定啟動語保工程,并印發《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試行)》(附件)。
二、實施內容及組織管理
語保工程是對原有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的進一步擴充、整合,目標是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收集記錄漢語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口頭語言文化的實態語料,通過科學整理和加工,建成大規模、可持續增長的多媒體語言資源庫,并開展語言資源保護研究工作,形成系統的基礎性成果,進而推進深度開發應用,全面提升我國語言資源保護和利用水平,為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民族團結、維護國家安全服務。
教育部、國家語委是語保工程的主管部門,由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負責語保工程的管理并制定有關管理辦法;由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作為專業機構負責研究擬訂工程的總體規劃,以及工作、技術、培訓、驗收等規范,并受主管部門委托,指導和管理工程的具體實施。
三、實施步驟
語保工程由國家財政予以支持,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地方和專家共同實施、鼓勵社會參與”的方式進行,計劃用5年時間完成。2015年,工程針對急需開展記錄保存的漢語方言和少數民族語言,首先在山西、浙江、福建、重慶等省份啟動漢語方言調查,同時由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聘請專家組成調查團隊,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少數民族語言等調查。2015年度共計劃開展80個少數民族語言(含瀕危語言)調查點、50個漢語方言(含瀕危方言)調查點和30個語言文化調查點的調查工作,同時開展中國語言資源采錄展示平臺建設和已有資源的整合匯聚。
在總結經驗、完善管理的基礎上,工程將陸續在其他省份有計劃地展開。鼓勵各地在工程整體規劃的基礎上,根據需要,籌措經費、落實保障條件,擴大調查點規模,并納入語保工程。
?。ㄒ唬┟鞔_啟動工程建設的4個省份,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按照工程管理辦法組織本地區內工程的實施。
?。ǘ┱陂_展中國語言資源有聲數據庫建設的廣西、遼寧、福建、山東、河北、湖北等省份,需按計劃有序完成建設工作,在根據要求通過驗收后,建設內容統一納入語保工程。該省份今后建設工作將納入語保工程統籌部署。
?。ㄈ┥形磫庸こ探ㄔO的省份,應積極做好籌備工作,了解本地語言資源現狀和專家隊伍情況,研究本地工程建設的可行性和實施方案,按照語保工程的總體規劃適時啟動,條件成熟的也可向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先行啟動申請。
四、有關要求
語保工程是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推進國家語言文字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得政心、得民心,功在當代、利在千秋。這一工程建設任務量大、學術性強、技術要求高,為保障工程的順利實施,有關要求如下。
?。ㄒ唬└叨戎匾?。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高校、科研院所要高度重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工程承擔單位主管領導要親自負責,加強組織協調,提供保障支持,認真落實語保工程總體規劃。要把工程任務納入科研項目管理。
?。ǘ┳⒅刭|量。要按照工程相關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精心組織實施,嚴格執行管理辦法,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對于高效優質完成工程任務的團隊和個人,其所在單位以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給予適當的獎勵。
?。ㄈ┘訌姳O管。各地要規范經費管理,做到??顚S?,確保工程經費使用效益。要加強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監管,積極配合做好中期檢查評估、項目驗收等相關工作。
?。ㄋ模┩f作。語保工程涉及面廣,具有規范化、科學化、社會化、協同化的特點,參與各方要充分發揮積極主動和團結協作的精神,積極穩妥推進工程實施。
附件: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試行)
教育部 國家語委
2015年5月14日
附件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推進各民族語言文字的科學保護,提升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的目標是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收集記錄漢語方言、少數民族語言和口頭文化的實態語料,進行科學整理和加工,建成大規模、可持續增長的多媒體語言資源庫,并開展語言資源保護研究工作,形成系統的基礎性成果,進而進行深度開發應用,全面提升我國語言資源保護和利用的水平,為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民族團結、維護國家安全服務。
第三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是由國家財政支持的重大語言文化工程。工程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專家和地方共同組織實施、鼓勵社會參與的方式進行,采取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以下簡稱教育部語信司)、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或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自上而下的分層組織管理模式。
第四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調查數據及建設的多媒體語言資源庫知識產權屬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語委)及組織開展調查工作的本地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和調查團隊。
第二章 組織及職責
第五條 教育部、國家語委是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的主管部門,由教育部語信司具體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笇е袊Z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落實工程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
?。ǘ┲贫ㄓ嘘P管理辦法;
?。ㄈ┚幹乒こ陶w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報工程經費總預決算和年度預決算;
?。ㄋ模┲笇Р⒍酱俟こ痰膶嵤?,協調并處理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ㄎ澹┡鷱痛_認項目和課題任務;
?。徍酥袊Z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匯總后報送的各項目經費預決算和撥款申請,撥付項目及課題經費;
?。ㄆ撸┍O督工程經費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ò耍┙M織工程結項工作。
第六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負責工程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贫üこ虒嵤┓桨?,報教育部語信司批準后實施;
?。ǘ┲贫üこ痰墓ぷ?、技術、培訓、驗收等規范,并監督執行;
?。ㄈ┲贫ㄅ嘤柺謨圆⒔M織開展工程層面的人員培訓;
?。ㄋ模┴撠煿こ痰娜蝿辗纸夂吐鋵?,指導項目組進行項目可行性論證,研究確定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省份,遴選確定其他項目負責人,組織與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簽訂任務協議書,并監督執行;
?。ㄎ澹┪墒。▍^、市)首席專家;
?。轫椖繉嵤┨峁I技術指導;
?。ㄆ撸┍O督各項目的進度、質量;
?。ò耍徍耸〖壵Z言文字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報送的項目經費預決算(課題經費納入所屬項目統一上報);
?。ň牛﹨R總各項目經費預決算并編制工程經費總預決算,報教育部語信司;
?。ㄊ┍O督項目經費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ㄊ唬┙M織項目中期檢查和驗收。
第七條 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負責本?。▍^、市)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炇鹋c教育部語信司、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的三方協議書,負責本?。▍^、市)項目實施及其完成效果;
?。ǘ└鶕袊Z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下達的任務,在首席專家的協助下編制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確定調查點、組建調查團隊;
?。ㄈ┡c調查團隊(課題負責人)簽訂任務協議書,并監督執行;
?。ㄋ模┙M織項目實施,監督、檢查下設各課題實施情況,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ㄎ澹┰谑紫瘜<业膮f助下組織進行本?。▍^、市)人員培訓;
?。徍烁髡n題負責人報送的課題經費預決算;匯總各課題經費預決算,編制本?。▍^、市)項目經費預決算,報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
?。ㄆ撸┌匆幎ㄊ褂庙椖拷涃M,撥付課題經費;監督課題經費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ò耍┰诠こ陶w規劃的基礎上,根據情況制定本地工作規劃,擴大調查點規模,并落實相關經費及保障條件;
?。ň牛┰谑紫瘜<业膮f助下組織課題驗收;
?。ㄊ┌匆筇峤豁椖恐衅跈z查、驗收的有關材料;項目完成后,向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移交全部調查材料。
第八條 由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負責的項目設首席專家,首席專家由教育部語信司任命,受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委派,其主要職責是在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統一要求下,協助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做好設點、組建團隊、人員培訓和課題驗收工作,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業務指導工作。
第九條 除由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負責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c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簽訂任務協議書,全面負責本項目實施及其完成效果;
?。ǘ└鶕袊Z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下達的任務,編制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調查類項目需確定調查點、組建調查團隊;
?。ㄈ┡c調查團隊(課題負責人)簽訂任務協議書,并監督執行;
?。ㄋ模┙M織項目實施,監督、檢查下設各課題實施情況,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ㄎ澹┙M織進行本項目人員培訓;
?。徍烁髡n題負責人報送的課題經費預決算;匯總各課題經費預決算,編制本項目經費預決算,報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
?。ㄆ撸┍O督課題經費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ò耍┙M織課題驗收;
?。ň牛┌匆筇峤豁椖恐衅跈z查、驗收的有關材料,項目完成后,向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移交全部調查材料。
第十條 課題負責人負責課題的具體實施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ㄒ唬┡c所屬項目負責人簽訂任務協議書,全面負責本課題實施及其完成效果;
?。ǘ┙M織團隊成員參加有關培訓;
?。ㄈ┌匆幎ㄊ褂谜n題經費;
?。ㄋ模┌匆筇峤徽n題中期檢查、驗收的有關材料,課題完成后,向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或項目負責人移交全部調查材料。
第三章 立 項
第十一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向教育部語信司報送工程實施方案,教育部語信司研究后下達當年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負責任務分解,組織各項目開展可行性論證工作。
第十三條 有關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向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報送項目可行性論證報告、經費預算報告,以及項目任務分解方案。
第十四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向教育部語信司報送各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報告、經費預算報告和負責人名單,教育部語信司研究批復。
第十五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組織簽訂各類任務協議書,報教育部語信司審核同意后,由教育部語信司向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有關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及課題負責人所在單位下達項目、課題及其經費。
第四章 實施與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分別按照任務協議書確定的工作任務,檢查、督促并落實相關工作,確保各項目、課題按計劃執行。
第十七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實行培訓上崗制度。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組織開展工程層面的培訓和專業技術研討交流,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或項目負責人組織開展所承擔項目的人員培訓。
第十八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實行中期檢查制度和年度報告制度。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或項目負責人、課題負責人按要求編制中期工作進展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上報有關信息。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匯總審查有關信息,組織開展中期檢查,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相關情況上報教育部語信司。教育部語信司、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不定期組織抽查,抽查、中期檢查和年度報告是激勵、調整、撤銷和撥款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 項目、課題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的,應及時調整或撤銷:
?。ㄒ唬┪赐ㄟ^中期檢查并不能按照要求進行及時整改;
?。ǘ┎荒馨凑杖蝿諈f議書落實相關工作條件,影響項目、課題正常實施;
?。ㄈI骨干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ㄋ模┯捎谄渌豢煽咕艿囊蛩?,致使工作不能正常進行。
第二十條 需要調整或撤銷的項目,由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提出書面意見,報教育部語信司核準后執行。需要調整或撤銷的課題,由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或項目負責人提出書面意見,經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審核后,報教育部語信司核準執行。必要時,教育部語信司可根據實施情況直接進行調整。
第二十一條 撤銷的項目、課題,應當對已開展的工作、經費使用、已購置設備儀器、階段性成果等情況做出書面報告,同時報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核查備案。
第二十二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工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工程及其下設項目、課題的實施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追究其相應責任。
?。ㄒ唬Τ霈F玩忽職守、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等行為的管理人員,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報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ǘυ诠こ虒嵤┲邪l現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剽竊他人成果等不端行為,以及違規操作或因主觀原因未能完成任務并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終止項目或課題任務并追回已撥經費;構成違紀的,報由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ㄈΣ话匆幎ń邮鼙O督檢查、不按時上報材料信息、不按申報書和協議書完成任務的,可緩撥、停撥經費,并要求項目或課題負責人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追回已撥經費。
第二十三條 加強信用管理,對工程及其下設項目、課題的實施單位或個人在工程實施中的信用情況進行客觀記錄,并作為其承擔國家語委任務的重要依據。
第五章 驗 收
第二十四條 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組織項目驗收。省級語言文字管理部門在首席專家的協助下組織本?。▍^、市)課題驗收,其他項目由項目負責人組織所承擔項目下各課題的驗收。驗收以工程驗收規范和項目或課題申報書、任務協議書為依據。驗收最晚應在項目、課題預計完成時間后一個月內完成。
第二十五條 項目、課題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應提前三個月申請延期,經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審核并報教育部語信司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 項目、課題不能按時接受驗收的,教育部語信司將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
第二十七條 驗收結論分為通過驗收、未通過驗收。
第二十八條 項目整體通過驗收后,由中國語言資源保護研究中心報教育部語信司予以結項,并書面通知省級語言文字工作部門或項目、課題負責人。未通過驗收的,教育部語信司將對有關單位或責任人進行通報。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國家語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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