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發布《漢字應用水平等級及測試大綱》(2016年修訂)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9-13-2016-0001-1 | 生成日期: | 2016-01-18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國家語委 |
發文字號: | 教語信〔2016〕1號 | 信息類別: | 語言文字工作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和國家語委發布《漢字應用水平等級及測試大綱》(2016年修訂)。 |
教語信〔201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
2006年8月,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了《漢字應用水平等級及測試大綱》。2015年,教育部、國家語委根據國務院2013年發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和測試試點工作情況,對此規范進行了修訂完善?,F將修訂后的《漢字應用水平等級及測試大綱》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2006年發布的原規范同時廢止。
教育部 國家語委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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