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5-07-2015-0028-1 | 生成日期: | 2015-07-02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學廳函〔2015〕43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進一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切實做好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幫助未就業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創業。 |
教學廳函〔2015〕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
2015年高校畢業生離校在即,在各地各高校共同努力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展總體平穩,但仍有部分畢業生未落實就業崗位。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辦〔2015〕23號)精神,進一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切實做好未就業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幫助未就業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創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拓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教育部全國大學生就業公共服務立體化平臺將推出網上“2015屆離校未就業大學生就業服務”專題,并組織多場網絡招聘會,請各地各高校及時通知未就業畢業生積極參與。各地要緊密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動員各方力量,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分區域、分行業、分專業的網上和網下招聘活動。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就業服務周”等活動,努力幫助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盡快落實就業崗位。
二、積極推進未就業畢業生自主創業。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積極落實鼓勵大學生創業的財政、金融、工商、基地等政策措施,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幫助解決創業過程中遇到的難題。要把國家支持、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創業培訓、注冊登記、稅費減免、創業擔保貸款等優惠政策及時推送到每一名未就業畢業生,發揮政策效應,促進自主創業;積極動員專業教師與有創業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結對子,為他們提供技術支持和項目咨詢,并主動邀請企業家、投資人和工商部門、金融部門工作人員等擔任創業導師;進一步加大創業典型宣傳力度,擴大優秀創業畢業生事跡宣傳的廣度和深度,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厚氛圍;切實做好教育部舉辦的首屆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相關宣傳與組織工作。
三、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大學生征兵工作。當前是征集大學生入伍工作的關鍵階段,各高校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設立大學生征兵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牽頭職能部門,保障大學生征兵工作人員、經費、場地投入,形成武裝、就業、學生等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各高校要與兵役機關密切配合,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公布征兵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抓緊落實各項工作,力爭在暑假前完成體檢、政審和預定兵員工作。確保完成2015年大學生應征入伍目標任務。
四、持續做好就業指導服務工作。各高校要把促進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創業作為下一階段工作重要內容,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任務分解和責任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院系,責任到人。要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征集用人單位需求信息,通過網絡、電話、微博、微信等有效方式持續向畢業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關政策。進一步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和就業困難畢業生重點幫扶工作,積極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崗位信息和求職技巧的指導。
五、認真做好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各地各高校要認真做好未就業畢業生的信息收集匯總工作,在征得畢業生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及時將有就業意愿的未就業畢業生信息提供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使就業服務能夠無縫接續。要積極配合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為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就業培訓、就業援助等服務,及時將未就業畢業生納入就業見習計劃,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教育部辦公廳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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