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0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9-07-2005-0472-1 | 生成日期: | 2005-09-25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民廳〔2005〕6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文件 |
教民廳〔200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研究生招生單位:
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財政部 人事部關于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意見》(教民〔2004〕5號,以下簡稱《意見》)、《教育部等五部委關于印發<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號,以下簡稱《方案》)的精神,現將200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采取特殊措施大力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已成為關乎我國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長遠穩定統一的一項迫切的政治任務。各部門(單位)和高校要從戰略高度做好招收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的工作。
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專項招生計劃。2006年計劃招生2500人,其中碩士生2000人,博士生500人,可招收10%的長期從事民族工作的漢族考生。
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先在高?;A培訓基地集中進行一年基礎強化培訓。博士研究生直接入校學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含基礎培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各招生單位要對家庭經濟貧困學生按國家有關政策予以資助,確保其完成學業。
三、考生報考資格的確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族教育處負責,未設民族教育處的由高教處負責。
四、招生工作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和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原則。學生畢業后,全部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
五、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采取與全國碩士研究生報名方式統一報名??忌毦哂袊窠逃蛄衅胀ǜ叩冉逃究坪痛T士研究生學歷的少數民族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招生單位對符合國家確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實行差額復試。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招生單位統一組織的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六、各招生單位要把招收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工作作為政治任務,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要求,努力完成招生任務。博士研究生在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比例不低于本"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總數的80%。
其它招生、錄取和培養等有關工作按教育部等5部委印發的《意見》和《方案》執行。
2006年是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首次招生,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各有關招生單位要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反饋給我部民族教育司和高校學生司。
附件1. 200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名額分配表
3. 200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教育部辦公廳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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