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對口支援高校申請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單獨招生指標辦法等有關工作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10-0344-1 | 生成日期: | 2010-05-05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高廳〔2010〕4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印發對口支援高校申請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單獨招生指標辦法。 |
教高廳〔2010〕4號
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2009年11月26日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的意見》(教高〔2010〕1號)“支援高??上蛳嚓P部門申請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單獨招生指標,用于受援高?,F有師資隊伍的培養”的規定,現將對口支援高校具體申請辦法及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文件所涉及高校為教育部批準的各種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項目中所涉及的高校。對口支援高校雙方,要以服務和促進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為指導,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共同制訂定向培養研究生的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
二、每年8月底之前,支援高校與受援高校共同商定申請下一年度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數額,由支援高校于9月底前將加蓋雙方高校公章的《 年支援高校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單獨招生指標申請表》(附件一)報送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高等教育司)并抄報教育部發展規劃司和高校學生司(非教育部直屬高校通過其主管部門上報)。教育部匯總研究后,將確定的各支援高校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單獨招生指標編入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總體計劃。
三、此單獨招生指標專項專用。在錄取過程中,支援高校若有尚未用完的指標,可在其他支援高校之間調劑使用,但不得轉移挪用錄取非本文件規定的考生。每年5月底以前,支援高校將單獨招生指標的落實情況和錄取情況報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高等教育司)。
四、招生對象是受援高校在職教師中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含本科同等學力者)和碩士學位的人員。報考條件和相關要求是政治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同意按《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或《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要求,畢業后回到原單位工作;報考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五、報考碩士研究生人員需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按照當年教育部研究生錄取工作文件執行;報考博士研究生人員需參加支援高校組織的博士生入學考試(考試和錄取工作納入該校博士生招生統一考試和錄取工作)。
六、所有考生,必須與本人所在高校和培養高校簽訂《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或《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否則不予錄取。錄取名單要在支援高校網站公示。各支援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要求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被錄取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由相應的支援高校發錄取通知書,按期入學就讀。受援高校要采取措施保證被錄取人員的學習時間和基本生活待遇。
七、各支援與受援高??筛鶕嶋H情況,對本文提供的《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參考樣本)》(附件二)和《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參考樣本)》(附件三)進行補充、修改,形成適宜的《協議書》。
其他事宜按國家對研究生教育有關要求執行。
同時,受援高校要統籌用好國家針對西部和少數民族地區高層次人才培養的相關政策,使國家的各種政策協同發揮作用。
附件:1. 年支援高校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單獨招生指標申請表.doc
2. 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參考樣本).doc
3. 對口支援高等學校定向培養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協議書(參考樣本).doc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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