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關于印發《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規劃教材書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8-07-2014-0019-1 | 生成日期: | 2014-10-20 | 發文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發文字號: | 教高函〔2014〕8號 | 信息類別: | 高等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印發《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規劃教材書目》。 |
教高函〔20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解放軍總參謀部軍訓部,部屬各高等學校,有關出版社:
根據《教育部關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設的若干意見》(教高〔2011〕5號),在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以及出版社補充推薦的基礎上,經委托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組織專家評審、網上公示,我部確定1688種教材入選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規劃教材(以下簡稱“十二五”規劃教材)?,F將第二批“十二五”規劃教材書目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有關出版社將“十二五”規劃教材專有統一標志及字樣,印刷在“十二五”規劃教材相關版面。標志及字樣的使用對象僅限于我部文件公布的“十二五”規劃教材書目中的教材。標志的位置在教材的封面左上角、書脊的上部和內封。標志的大小可根據教材開本調整,以標志中的字可識別為宜,參考直徑15—20mm。標志的顏色不得改變,以矢量圖中的為準,彩色的用于封面和書脊,單色的用于內封。
二、任何單位不得盜用、冒用、仿冒“十二五”規劃教材專有統一標志及字樣。為避免對高等學校選用“十二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產生誤導,請其他單位在你單位組織的規劃教材字樣前注明單位名稱。我部拒絕受理盜用、冒用、仿冒國家級規劃教材專有統一標志及字樣的教材申報國家級規劃教材。
三、請高等學校參照第一批和第二批“十二五”規劃教材書目,做好教材選用工作,確保優質教材進課堂。
四、已入選的“十二五”規劃教材,應根據學科、行業的發展繼續修訂完善,與時俱進,及時補充反映最新知識、技術和成果的內容。修訂后的教材可沿用“十二五”規劃教材標志。
五、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和出版社,要建立以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為核心的教材建設長效機制,加強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激勵高水平教師積極參加教材建設,結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和人才培養需要,認真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的新編和修訂工作。
附件:第二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國家級規劃教材書目.xls
教育部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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