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一批加入全國學習型城市網絡城市名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7-06-2024-0003-1 | 生成日期: | 2024-02-22 | 發文機構: | 教育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 | 教職成廳函〔2024〕4號 | 信息類別: |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 | ||
內容概述: |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一批加入全國學習型城市網絡城市名單的通知 |
教職成廳函〔202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學習型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的通知》(教職成函〔2023〕9號)中提出的“以全球學習型城市網絡成員城市為示范,以省會城市為引領,以地級市為重點,以城帶鄉、城鄉一體,逐步擴大覆蓋面”要求,教育部啟動了全國學習型城市網絡建設工作。經城市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推薦、專家綜合評議,確定北京市等80個市、縣、區加入全國學習型城市網絡(名單詳見附件),現將名單予以公布。
加入全國學習型城市網絡的城市要進一步完善學習型城市建設推進機制,建立黨委和政府統籌領導,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協調機制、運行機制。搭建終身學習數字基座,構建跨平臺資源整合與共享開放的終身學習公共服務平臺,擴大學習資源供給,將優質學習資源向鄉村輻射。充分發揮城市優勢、突出地方特色,探索多種發展模式,帶動有條件縣區及時跟進,形成“1+N”發展格局,達到以城帶鄉、城鄉一體,全面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的良好局面。充分發揮教育優勢,開放共享優質教育資源,激發居民學習興趣,打造全民終身學習品牌活動項目,擴大建設成效和社會影響。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促進城市間相互學習、交流借鑒、宣傳推介,務求學習型城市建設取得實效。教育部將加強統籌指導,每兩年開展一次學習型城市建設監測工作,強化結果運用,對工作推進力度不大、建設實效不明顯的城市,實施退出機制,不斷提升學習型城市建設水平。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加強經驗交流,指導部署工作。
請各城市因地制宜編制學習型城市建設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完善工作舉措,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于每年4月10日和12月15日前,分別將審核把關后的各城市年度建設方案和工作總結統一報送至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聯系人及電話:李勖晟,010-66097704
電子郵箱:sjc@moe.edu.cn
教育部辦公廳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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