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我市研究制定了《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實施意見》,全面梳理我市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落實情況,總結工作經驗,提煉典型實例,積極學習推廣,營造良好氛圍。
一、多方研討調研,全面統籌部署。為認真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我市教委主要分管負責同志多次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市教育兩委相關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天津市部分高校相關管理部門及導師代表召開座談會,就如何落實《意見》進行研討,認真聽取各方意見建議。2018年8月,我市正式出臺《市教委關于印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實施意見的通知》(津教委辦〔2018〕86號,以下簡稱《導師職責》)。隨后,我市教育兩委組織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習貫徹《意見》《導師職責》文件精神,交流典型案例典型經驗,督促各單位出臺本單位的實施細則。截止到2018年12月,我市共有8所研究生培養高校出臺相關實施細則,10所研究生培養高校出臺了細則草案,實現了我市研究生培養高校的全覆蓋。
二、明確責任分工,構建責任體系。市教委明確市校兩級責任,明確各自分工,積極統籌部署,構建并完善市校導師立德樹人兩級管理體系,從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等主要方面落實分類指導。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市教委研究生教育、人事、德育相關管理部門,各高校督導部門協同聯動,組建導師師德師風建設領導小組,落實宏觀指導與監督檢查任務。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研究生院、組織人事部門、教師工作部門等相關管理部門成立了專門領導小組。例如天津師范大學成立了“天津師范大學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制定和完善了相關規章制度,出臺了導師立德樹人實施細則并將進一步完善相應配套文件,突出制度建設,確保形成落實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長效機制。
二是加強過程管理。市教委在尊重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基礎上,要求各高校完善分層分類導師遴選機制,實行導師動態管理制度,將導師由資格向崗位轉變,破除終身制,建立動態競爭上崗制度。統籌協調校內資源,切實保障各項投入,避免研究生導師管理工作成為“管理孤島”。例如南開大學等一批高校由校黨委牽頭,各院級黨委、黨總支在校黨委相關制度辦法的頂層設計框架下,分級負責,建立了責任到崗、能操作、易追責、明獎懲的閉環管理機制,解決了導師管理重遴選輕管理的現象。
三、提高思想站位,補足薄弱環節。市教委堅持指導高校從導師工作職責出發,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境界,彌補導師隊伍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初步形成“導師育人與培育導師”雙向培育模式。
一是強化導師“育人”。導師隊伍管理工作要以立德樹人、培育研究生成長成才的指導者和引路人的高度位開展工作。市教委指導高校深入調研了解導師隊伍思想政治整體水平,督促和引導高校提高導師責任意識,讓導師充分認識到立德樹人的首要職責。要求導師在注重知識傳授和能力培養中,更要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幫助學生正確認識時代責任和歷史使命以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進一步明確和具體化導師育人和第一責任人職責。
二是立足“培育”導師。合格的導師隊伍建設管理工作要“選育并重”。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必須建立導師培訓制度,堅決杜絕導師重“遴選”輕“培育”的現象。我市要求高校要加強導師隊伍梯隊規劃建設、導師職業規劃建設,建立健全導師隊伍“選育”結合的建設體制機制。例如天津大學、天津工業大學等一批高校不僅注重導師遴選,更加注重導師培育。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導師隊伍建設,加強導師能力建設、保障導師各項權益,提高導師待遇。通過導師團隊協作、初任導師培訓、技能大比武等一些制度,營造良好環境,提升導師工作滿意度,為研究生導師隊伍培育積極創造條件。
四、健全監管制度,持續落實改進。市教委健全監督檢查機制,進行定期跟蹤督查。2018年9月,我市開展第一次導師立德樹人專項檢查工作,以專項檢查工作為契機,開展廣泛調研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在我市2018年第三季研究生院(處)長工作聯席會上,市學位辦對導師立德樹人專項檢查情況進行通報,要求各有關高校針對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持續整改,并明確要求在2018年底前,各高校均要出臺本單位落實《職責意見》的實施細則。在工作聯席會上,邀請天津大學進行專題宣講,推廣天津大學經驗,指導各高校學習落實,從而引導我市高校進一步增強建設導師隊伍,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2019年起,我市將就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情況實行常態化專項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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