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2006〕4號
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又稱“111計劃”)由教育部和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組織實施。該計劃以建設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為手段,促進引進海外人才與國內科研骨干的融合并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在高等學校匯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提升高等學校的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為加強“111計劃”的組織與管理,規范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的建設與運行,促進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的持續健康發展,現將《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執行中的具體情況及時反饋“111計劃”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教育部科技司計劃處 66097841,國家外國專家局教科文衛司計劃處 68944761)。
附件: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管理辦法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教育 科研 基地 項目 管理 辦法 通知
部內發送:有關部領導,辦公廳、政法司
2006年8月30日印發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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