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200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部門(單位),中共中央黨校,解放軍總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單位:
目前國家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段,初試科目為5門,即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初試均為筆試(含用筆試形式表達的外語聽力考試),招生單位根據當年國家的規定和本單位考生情況,確定本單位復試要求和復試方式。這樣的考試科目設置和考試安排在考生人數相對不多的情況下,是可行有效的。實踐證明,這對保證新生入學質量和公正、公平的選拔新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來,隨著科技的進步和我國經濟社會迅猛發展,碩士生招生形勢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全國碩士生招生規模連年大幅度增加,報考人數也連年劇增,而且還有繼續增長的趨勢,這使考試的組織和管理的任務加重,難度加大。另一方面,社會及招生單位對研究生的質量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為此,要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大力推進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碩士生入學考試辦法的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提高新生的入學質量,為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打好基礎,同時使考試組織管理工作簡便易行。經研究決定,從招收2003年碩士生起,適當減少入學考試中初試科目的門數,同時加強在復試中對考生素質和綜合能力的考察,進一步提高復試環節在保證碩士生招生質量中的作用?,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碩士生招生入學考試中的初試科目由5門改為4門,保留政治理論、外國語、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各科的考試時間仍為3小時,考試方式與2002年相同。其中政治理論課、外國語的滿分值各為100分,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的滿分值各為150分。各科目的命題單位不變。
二、初試的政治理論科目不再分文、理兩種試卷。
三、初試中的統考數學繼續根據招生專業對數學的不同要求分為四類(工學門類二種,經濟學二種),由招生單位按照有利于選拔人才和適應培要求的原則選定統考數學的種類。
四、將與招生專業相關度高,且體現招生單位特色的專業課調整到復試中進行。專業課的考試形式和內容由招生單位根據各專業的培養要求,結合其他知識和能力的考核統籌考慮后自定。
五、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聯考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聯考及單獨命題的考試科目均按上述方案進行調整。
碩士生入學考試初試科目減少后,復試環節對保證新生入學質量更為突出和重要。各招生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初試和復試考務工作,認真研究改進和加強復試工作,重在考察學生的素質和能力,強化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使碩士生入學考試科目調整工作順利進行。
教育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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