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6〕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截至2016年12月10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2016年秋季學期招生入學完成確認表》上報情況
已上報確認表的省份20個:天津、內蒙古、吉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新疆、兵團。沒有上報的省份是:北京、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安徽、湖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和青海。
二、重要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1.跨省業務完成情況
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缡∞D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缡∞D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上海、浙江、江蘇、廣東??缡∞D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浙江、上海、江蘇、山東。與上期相比,跨省轉學(轉出)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數量仍超過500例的省份有河北、河南、山東、江西、湖南、廣東、北京、云南。
畢業后跨省就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入)省內核辦完成率為100%的是: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畢業后跨省就學(轉出)省內核辦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廣西、海南、貴州、西藏和上海。畢業后跨省就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上海、廣西、山東、西藏。
2.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
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有4個省份的某類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分別是:河北、江西、河南、湖北。
3.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
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見附件4。各省份11月份共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125337名,通過了教育部查重且學生信息已發回原省份的56215名,查重未通過的69122名。
三、問題學籍處理情況
問題學籍處理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5。全國待處理問題學籍共計516028例,比上期通報數減少14.25%。其中含身份證號重復353032例,身份證號不存在39403例,身份證號與姓名不匹配123593例,以上三項相對上期通報數分別減少16.28%、9.84%和9.40%。
四、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確認和再辦理情況
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確認和再辦理情況的統計,詳見附件6。
需確認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另行發起辦理情況的31省份(不含天津,天津無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中,除青海外,各省份均已反饋了確認情況,青海另行發起情況為從后臺統計。
被清理的畢業年級跨省轉學業務確認工作已完成的省份有28個,其中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河南、廣東、海南、四川、貴州、西藏、陜西、甘肅、兵團19個省份已完成全部確認和另行發起工作。未完成確認的3個省份為黑龍江、湖南、青海。
五、省級學籍系統安全保護定級備案和測評整改情況
1.已全部完成的省份13個:北京、河北、黑龍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海南、重慶、四川、寧夏、新疆。
2.正在進行測評的省份10個: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江西、湖南、廣東、廣西、貴州。
3.已定級、備案,尚未開始測評的省份9個:山西、山東、河南、云南、陜西、西藏、甘肅、青海、兵團。
六、自建系統對接情況
1.天津已致函申請轉用全國學籍系統。經商定,天津市將于2017年5月起開始全國學籍系統試運行,2017年9月正式啟用。
2.各對接省份繼續根據相關要求進行數據差異統計和比對,分析處理系統對接問題。
七、各地群眾反映問題受理情況
2016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受理各地群眾反映問題情況統計表見附件7。教育部受理問題總數為5991個,已解決5308個。其中,涉及學籍查詢、跨省轉學、畢業后跨省就學三種類型的問題較多,數目分別為2478、1588和1378個。
八、工作要求
1.尚未報送《2015年秋季學期招生入學完成確認表》的省份,請抓緊處理有關業務,盡快上報。
2.加快推進問題學籍處理。近期,我部將啟動利用國家人口庫對學生身份進行認證比對工作,擬于2017年春季開學后下發全國正式學籍號。各地應加快處理問題學籍存量,尤其是身份證號錯誤(含身份證號不存在、姓名與身份證號不匹配)類問題學籍,該類問題學籍僅涉及問題學生自身,經各地佐證審核后,即可重新參加認證比對。山東、云南身份證號錯誤的問題學籍總量均超過1.5萬個,要加大督促力度,推進工作進展。同時,教育部近期將啟動雙方或多方佐證的跨省重復問題學籍核查工作,請各省份支持配合。
3.及時辦理各類學籍業務。各省要繼續抓緊督促跨省轉學和省內各項在辦業務的辦理,保證核辦工作的每個環節均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不出現業務積壓。需要教育部協調處理的,請及時溝通協商。河北、河南、山東、江西、湖南、廣東、北京、云南等省份仍需進一步減少跨省轉學超過10個工作日未核辦的數量,避免轉出核辦不及時對其他省份工作造成較大的影響。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2號)的業務辦理時間要求,畢業后跨省就學業務發起已于12月14日24時暫時關閉,2017年3月1日零時將再開啟。在此期間,如仍有待新發起的該業務,可書面申請臨時開啟,需說明理由和擬開啟的時間段。
4.抓緊完成被清理的畢業年級業務確認和再辦理工作。經確認有意向發起但暫未發起的業務,務必于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另行發起,其中黑龍江、湖南、青海等3個省份須先完成確認工作。其他省份需持續跟蹤辦理進度,直至全部辦完,并及時反饋確認情況,包括另行發起業務是否辦理完成。
5.做好在校生注冊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6年11月提交的需注冊建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名單查重和下發工作,請各省及時完成學籍注冊工作。對查重發現已在其他學校建立學籍的學生,上報名單的省份要督促學生實際在讀學校通過轉學方式調取已有學籍,并告知家長。
6.推進自建系統對接工作。各對接省份要根據數據差異比對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分析解決對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需教育部協助確定解決方案的,請及時提出。
7.加快開展系統安全保障工作。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全面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尚未開始測評的9個省份,要明確時間計劃,盡快實施,并及時反饋時間安排和工作進展情況。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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