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5〕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截至2015年11月10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重要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1.小學新生注冊建籍和省內初、高中招生處理
截至11月10日,小學新生注冊建籍和省內初、高中招生處理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其中,已進入全國學籍系統的小學一年級新生人數與小學二年級人數之比低于90%的省份2個:西藏、廣東。已完成招生處理并進入全國學籍系統的初中一年級學生人數與小學畢業人數之比低于80%的省份2個:西藏、上海。已完成招生處理并進入全國學籍系統的高中一年級學生人數與高中二年級學生人數之比低于70%的省份3個:湖北、西藏、山西。
2.跨省業務完成情況
截至11月10日,跨省業務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其中,跨省轉學核辦完成率(省內流程核辦完成情況)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浙江、天津、貴州、廣東??缡∞D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上海、浙江、山東、安徽、江蘇。
河北超過10個工作日沒有核辦的數量為2269例,湖南超過10個工作日沒有調檔的數量為873例。
畢業后跨省就學核辦完成率(省內流程核辦完成情況)排在前五位的是:天津、山東、安徽、西藏、青海??缡【蛯W調檔完成率為100%的是:內蒙古、甘肅、青海、寧夏、兵團、上海、山東、安徽。新疆超過10個工作日沒有核辦的數量為782例,重慶超過10個工作日沒有調檔的數量為97例。
3.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
截至11月10日,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有10個省份的個別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其中,3項以上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的省份1個:陜西。
4.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
截至11月10日,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見附件4。各省在10月份共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92033
名,通過了教育部查重且學生信息已發回原省份的計32785名,查重未通過的59248名。
二、問題學籍處理情況
截至11月10日,全國仍有待處理問題學籍1042007例(因個別對接省份數據寫入錯誤,比上個月增加),其中含身份證號重復430267例,身份證號不存在150919例,身份證號與姓名不匹配460821例。問題學籍處理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5。
三、自建系統對接改造情況
北京、上海、山東、江蘇正在整改現場驗證發現的問題。遼寧、浙江、安徽正在根據對接驗收驗證方案比對和查找問題,即將開展現場驗證工作。
四、省級學籍系統安全保護定級備案和測評整改情況
1.已開展等級保護相關工作的省份21個。
?。?)已完成定級、備案和測評的省份6個:北京、上海、福建、湖北、海南、新疆。
?。?)完成了定級,但沒有完成測評的省份14個: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廣東、陜西、甘肅、寧夏。正在進行定級的省份1個:貴州。
2.制定了等級保護工作計劃的省份5個:天津、河南、重慶、四川、西藏。
3.尚未開始等級保護定級的省份6個:黑龍江、山東、廣西、云南、青海、兵團。
五、工作要求
1.按時完成秋季招生和新生注冊建籍工作。各省份應在11月30日前完成小學新生注冊建籍和省內初、高中招生處理,對接省份應參照同一時間要求將相關數據上傳至中央系統。仍未完成業務處理的省份,須加快工作進度。個別新生注冊建籍工作進展過于緩慢的省份,請盡快查明原因加以解決。業務處理完成后,各省請如實填寫《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2015年秋季學期招生入學完成確認表》(附件5),經學籍工作主管廳長簽字,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后,于2015年12月10日前以傳真形式報送教育部。各地要進一步規范初高中招生注冊秩序,學校招收學生應取得家長同意,不得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招收學生,不得在學生尚未報到時就為其注冊學籍。
2.按時辦理各類學籍業務。各省要結合全國學籍系統提供的在辦業務監控表,繼續督促跨省轉學和省內各項在辦業務的辦理,每個環節均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請各省督促抓緊完成各項業務,需要教育部協調或技術協助的,請溝通協商。按照既定安排,各省要在2015年11月30日前,在省級系統內關閉畢業后跨省就學發起功能,功能關閉之前發起的畢業后跨省就學業務可繼續辦理。
3.做好在校生注冊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10月提交的需注冊建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名單查重和下發工作,請各省做好學籍注冊工作,并繼續按要求在每月月末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名單。安徽、山東上報查重通過率低于30%,需加強數據上報前的檢查確認。查重未通過的學生已在其他學校建立學籍,應及時通知家長辦理轉學手續。
4.加快處理問題學籍。各地要繼續加快處理存量問題學籍,及時反饋需要教育部解決的問題。山東的問題學籍存量超過26萬個,占全國總數的25%,要特別加大工作力度。
5.做好數據質量核查后續工作。各地要繼續督促學校對照家長簽字提交的《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在學籍系統中修改變化的信息,并及時對變更的關鍵數據進行核辦。教育部將組織對修改情況進行抽查并納入通報。
6.加快推進系統對接驗收現場驗證。各對接省份要積極配合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做好前期準備和現場驗證工作。已完成現場驗證的省份,要對照問題清單抓緊整改。
7.做好系統安全保障。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增強工作緊迫感,全面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僅制定了等級保護定級工作計劃的天津、河南、重慶、四川、西藏和尚未開展工作的黑龍江、山東、廣西、云南、青海、兵團,須進一步明確工作時間表,加快定級、備案、測評和整改工作。
6.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2015年秋季學期招生入學完成確認表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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