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司函〔2014〕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學籍系統)建設應用以來,各地積累了豐富經驗,很多同志迅速成為學籍管理的專家。為深入推進學籍系統建設應用,發揮專家的指導支持作用,我們擬組建學籍系統志愿者專家庫,請各地推薦人員參加,現就有關推薦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專家條件
1.從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1年以上,熟悉《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本省實施細則等學籍政策。
2.熟悉全國學籍系統(非對接省份)或本省學籍系統(對接省份)業務流程、功能等。
3.具有基層學籍工作經驗,了解基層學籍管理需求。
4.有較強的政策解讀及語言表達能力。
5.在崗在編教師或教育行政管理人員。
6.志愿為學籍系統建設應用服務。
二、專家承擔任務
1.及時反映當地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需求、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對策建議。
2.加入全國系統技術服務平臺,確保工作日通過計算機或手機等終端方式在線,及時對各級學籍管理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
3.應邀參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4.對教育部和當地擬出臺的學籍管理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5.應邀參加教育部和當地組織的相關檢查工作。
6.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與學籍系統建設應用有關的任務。
三、推薦工作要求
每省推薦3名志愿者專家,其中縣級教育局或者學校要有1人。請各省認真填寫志愿者專家推薦表(見附件),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上報。對前期已初步推薦專家名單的省份,按前述要求調整后上報。
附件: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志愿者專家推薦表
聯系人: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張 鵬 010-66096341,zhangpeng@moe.edu.cn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張建峰 010-83988970-820,zhangjf@moe.edu.cn
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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