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全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高新形勢下基礎教育科學管理水平,近日,江西省教育廳出臺了《江西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全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行分級負責、省級統籌、屬地管理、學校實施的管理體制,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使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管理。
《辦法》實施后,全省中小學生將“一人一號、終身使用”,學籍信息“全國統一、籍隨人走”。學生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從小學入學初次采集學籍信息后開始使用,終身不變。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全國聯網運行,為每名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電子學籍檔案,對學籍注冊、學籍異動、畢業等實行信息化管理,實現全國范圍內學生流動情況的實時監控與管理。
《辦法》同時還明確了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管理職責,對中小學生學籍建立和檔案管理、學籍異動(轉學、休學、退學、畢業、學生基礎信息修改等)、學籍管理保障措施、學籍信息保密、違規操作處理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掇k法》的出臺,必將有力地促進全省基礎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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