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現將截至2015年7月10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全國學籍系統)建設應用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畢業升級應急預案上報情況
已上報畢業升級應急預案的省份22個: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西藏、甘肅、新疆、兵團。
二、系統安全自糾自查上報情況
已上報省級運行環境自糾自查情況的省份21個:北京、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四川、貴州、西藏、陜西、新疆。
三、省級系統運維情況
1.海南學籍系統共享存儲設備損壞,數據無法恢復,導致跨省轉學業務無法發起、已發起的數千條跨省轉學業務被迫中止、省級學籍系統內學生照片丟失等嚴重后果,影響了全國學籍系統的互聯互通。教育部正在指導督促海南抓緊解決問題。
2.兵團學籍系統共享存儲設備權限設置不正確,影響了學籍系統正常應用。目前問題已解決。
四、重要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1.跨省轉學完成情況
截至7月10日,跨省轉學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其中,跨省轉學核辦完成率(省內流程核辦完成情況)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湖南、青海、廣西、四川??缡∞D學調檔完成率排在前五位的是:安徽、山東、江蘇、天津、浙江。
2.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
截至7月10日,省內在辦業務完成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有18個省份的個別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其中,3項及以上在辦業務完成率低于90%的省份有:河北、江西。
3.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
截至7月10日,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注冊建籍情況見附件3。各省在6月份共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207849
名,通過了教育部查重且學生信息已發回原省份的計119497
名,查重未通過的88352名。目前查重范圍已擴大到所有已入庫學生,包括其他離校的。
4.清理超期未完成業務情況
按照既定安排,教育部已于2015年7月15日18時清理了915條在2015年2月1日前發起申請但未核辦完成的跨省轉學業務。
五、問題學籍處理情況
截至7月10日,全國共有待處理問題學籍1127895例(不包括省內“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重復問題學籍),相對上期通報1642676例減少31.34%。其中含身份證號重復300702例,身份證號不存在206495例,身份證號與姓名不匹配620698例,上述三項相對上期通報數分別減少18.45%、 33.79%、35.48%。待處理問題學籍數相對上期通報數減少比例排在前五位的是云南(67.01%)、寧夏(61.33%)、河南(57.59%)、內蒙古(54.42%)、江西(52.56%)。問題學籍處理進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
六、數據質量核查工作進展情況
1.除天津、海南外,非對接省份均已開展數據質量核查培訓工作。
2.已開展數據質量核查培訓工作的非對接省份中,《全國中小學生學籍基礎信息確認表》(以下簡稱《確認表》)上傳率低于85%的省份3個:四川81.47%、西藏80.17%、廣東77.27% 。
七、自建系統對接改造情況
1.陜西省已于7月初啟用全國學籍系統。
2.各對接省份已提交對接驗收倒排計劃。
八、省級學籍系統安全保護定級備案和測評整改情況
1.已開展等級保護相關工作的省份16個,分別是北京、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海南、貴州、陜西、新疆。
?。?)已完成定級、備案和測評的省份6個:北京、上海、福建、湖北、海南、新疆。
?。?)完成了定級,沒有完成測評的省份8個:河北、山西、吉林、浙江、安徽、湖南、廣東、陜西。正在進行定級的省份2個:江西、貴州。
2.制定了等級保護工作計劃的省份5個:天津、重慶、四川、甘肅、西藏。
3.尚未開始等級保護定級的省份11個: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山東、河南、廣西、云南、青海、寧夏、兵團。
九、工作要求
1.做好畢業結業工作。各地各校要在7月30日前完成畢業結業操作,在操作之前需完成畢業年級學生所有在辦業務處理。在畢業升級招生工作期間,各省要加大保障力度,確保省級學籍系統正常運行,并逐級做好技術支持服務。尚未報送畢業升級應急預案的省份,務請于7月31日前完成上報。
2.按時辦理各類學籍業務。各省要結合全國學籍系統提供的在辦業務監控表,繼續督促跨省轉學和省內各項在辦業務的辦理,每個環節均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辦完畢。按照超過半年未辦理完成的業務將被清理的原則,2015年3月1日前發起申請但仍未完成的跨省轉學業務,教育部將于2015年8月15日18時進行清理。請各省督促抓緊完成仍需辦理的業務,需要教育部協調或技術協助的,可溝通協商。
3.做好在校生注冊建籍。教育部已完成各省2015年6月提交的需注冊建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在校生名單查重和下發工作,請各省做好省內學籍注冊工作,并繼續按要求在每月月末報送需要注冊建籍的在校生名單。查重未通過的應及時辦理轉學手續。
4.加快處理問題學籍。全國問題學籍總量已從4月10日的315萬例減少到7月10日的113萬例,減少64%,成效明顯。各地要進一步加快處理存量問題學籍,山東、廣東、浙江的問題學籍存量均超過10萬例,三省存量總數達到全國總數的49%,要特別加大工作力度。
5.做好數據質量核查工作。天津、海南要盡快啟動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即將完成的省份,要進一步提高核查工作細致程度,實現不漏“一校一生”?!洞_認表》拍照上傳率不足85%的廣東、四川、西藏需加快工作進度。對接省份要在自建系統內核實學生信息。要敦促學校對照《確認表》在學籍系統中修改變化的信息。要繼續做好對基層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服務,尤其是面向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答疑解惑。
6.推進系統對接驗收工作。各對接省需按照上報的計劃開展工作,及時向教育部報告進展情況,按時完成對接整改。
7.做好系統安全保障。各地要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全面實施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12個尚未開展等級保護定級的省份要盡快啟動工作,盡早完成省級系統的定級、備案、測評和整改工作。尚未報送系統安全自查自糾情況的省份,務請于7月31日前上報。
8.關閉學校刪除正式學籍功能。自2015年7月31日開始,關閉全國學籍系統內學校級用戶刪除正式學籍的功能。確需刪除正式學籍的,需逐一說明刪除理由,并以省為單位,每個月月末將蓋章后的名單提交教育部,由教育部在全國學籍系統后臺進行操作。
附件: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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