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陜西省教育廳(教委):
各學段學生畢業后跨省就學是實際中經常發生的情況。為規范對畢業后跨省就學學生學籍信息的管理,根據各地建議,我們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全國學籍系統)中增加了相關管理功能,即將開啟。使用自建系統與全國系統進行對接的省份須就此功能進行對接改造。為指導做好該項工作,我們制定了《畢業后跨省就學功能對接方案》(附件),現予以印發,并就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準確理解。準確理解畢業后跨省就學的業務應用場景、對接業務流程、對接業務邏輯和對接業務表結構。同時結合附件,理解畢業后跨省就學和跨省轉學的相似性、關聯性與區別。
二、制定方案。結合實際抓緊制定本省的對接改造方案,明確時間進度安排,于2014年7月28日前報送教育部。
三、盡快改造。抓緊進行并完成對接改造,以滿足業務工作需要。教育部將適時組織該功能的業務對接聯調和對接改造驗收工作。各地工作進度將納入學籍系統建設月度通報。
聯系人:王振濤 010-83988970-820,wangzt@moe.edu.cn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4年7月21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