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廳〔201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進入5月份以來,一些地區連續出現大范圍強降雨,部分地區受災嚴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14〕11號)。為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切實做好今年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現就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汛期學校安全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充分認識做好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責任,將工作做深、做細、做實。要建立汛期學校安全“一把手”負責制、責任崗位制度、信息通報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強與氣象、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的配合,及時掌握災情預測預報,要特別注意防范洪水、臺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立即組織開展全面排查治理。一是對學校周邊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與氣象、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密切配合,開展地質災害清查和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和監測,農村山區學校要加強對危及學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體及河道進行檢查。二是對學校校舍進行全面排查。要對教室、學生宿舍、食堂、實驗室、圖書館、廁所等校舍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特別是受地震、臺風、暴雨、洪水嚴重影響,泡水、浸水、下陷、墻體酥松透水的校舍,必須經過權威部門鑒定,并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恢復使用。三是對學校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排查。加強防汛施工管理,特別是對水電線路、配電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消除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對因排除學校地質危害、校舍安全隱患工作所引起的學校師生學習、生活不便的問題,各地要妥善安排。
三、強化應急管理和搞好應急處置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汛期預警體系和預案,落實人員和物資保障,加強防汛安全演練。遇有暴雨、臺風等惡劣天氣,可適當調整上放學時間等措施。在險情發生時,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要各司其責,責任到人,有序組織學生安全撤離。寄宿制學校要有專門人員在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值班制度,及時報告險情,以及將學生組織疏散到安全地帶。各校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切實落實學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四、切實加強汛期安全教育
要加強防災減災安全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自救能力。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會、廣播、板報、安全教育課、印發小冊子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師生開展汛期安全教育。要高度重視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加強暑期安全教育,通過有效方式進一步提醒學生家長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監管,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速將本通知傳達到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
教育部辦公廳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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