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成建議〔2023〕201號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的建議”收悉,經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現答復如下:
2019年4月,教育部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部署,開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簡稱1+X證書)制度試點,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在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指導意見、評價組織遴選與監督管理、考核成本上限設置與經費使用、評價組織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退出機制等方面先后制訂10多個重要文件。試點工作的實施在推動職業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質量提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增強了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針對性、適應性。
一是規范培訓評價組織遴選和管理。為提高培訓評價組織遴選的規范性,吸引更多行業龍頭企業、優質企業參與試點工作,指導有關機構發布了《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遴選與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培訓評價組織應具備的工作基礎、申報與遴選程序、職責、監督管理等,并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和退出機制。持續優化1+X證書管理平臺的功能,發揮管理平臺在規范培訓評價組織行為方面的大數據分析作用,依托平臺建立省級管理機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培訓評價組織及試點院校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支持各方面相關通知等信息發布。
二是加強考核費用監督管理。為加強對有關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了《關于推進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1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指導意見》中規定,培訓評價組織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對X證書的考核成本進行核算;要結合區域實際,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試點院校具體協商確定考核費用標準。試點院??山y籌財政撥款、學費及其他事業收入等辦學經費分擔培訓考核費用;承擔考核站點任務的試點院校,應統籌用好學校場地、設備、耗材等資源,降低考核頒證費用。委托有關機構印發《關于在院校實施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考核成本上限設置方案的公告》,規定了四種類型考核形式的成本上限。
三是完善監督退出機制。建立試點工作周報制度,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試點院校、培訓評價組織以周為單位定期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并對實際進展進行隨機抽樣抽查。2023年1月根據《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遴選與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發布《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退出目錄實施細則》,對退出分類、退出情形、退出程序及退出后事項作出具體規定。
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部門職責定位,進一步強化1+X證書試點工作過程監管,確保規范實施。
一是加強統籌指導,健全服務體系。發揮好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在1+X證書制度相關工作中的支撐作用,推進平臺持續優化升級,對收集到的需求進一步進行分析與處理,根據需求重要程度及影響范圍,通過技術支持、數據運維以及代碼優化等多種措施,對證書管理、考務管理、培訓評價組織機構管理等信息及時進行運行維護,并持續推進其他需求處理工作。
二是嚴格規范證書考核頒證。指導培訓評價組織嚴格考核頒證流程,加強監督考核,杜絕亂發證、濫發證現象,提升證書含金量。對發現存在涉嫌捆綁銷售設備、師資培訓費用標準高、配套教學資源收費高等違規現象的培訓評價組織,按照《職業教育培訓評價組織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退出目錄實施細則》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增強事中監管。
三是加大證書內涵建設。指導培訓評價組織根據標準開發指南要求,對接行業發展實際持續優化標準結構和內容;加大證書有關教學和培訓資源建設,加強優質資源共享。指導職業院校對接有關證書標準深化三教改革,推進書證融通。升級改造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監測評估平臺,優化監測指標體系,做好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實施情況監測評價工作。
感謝您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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