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建議〔2023〕95號
您提出的“關于修改教育部法學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2021年版)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明確國標定位和作用。2018年發布92個本科專業類國標,作為各專業類教學質量的基本標準,同時也是教學工作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國標既有“規矩”又有“空間”,既對各專業類提出統一要求、保障基本質量,又為各高校各專業人才培養特色留有足夠拓展空間;既有“底線”又有“目標”,既對各專業類提出教學基本要求,“兜底線、保合格”,又對提升質量提出前瞻性要求,“追求卓越”;既有“定性”又有“定量”,既對各專業類標準提出定性要求,又注重量化指標,做到可比較、可核查。
二、推動國標貫徹落實。組織各教學指導委員會對國標進行解讀,開展相關專業教師培訓研討,幫助高校和教師理解和把握國標的主要精神和重要內容。引導高校主動服務國家和區域發展需要,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對標準中的條目進行細化,要求高校不低于國標辦學,鼓勵高校高于本標準辦學。需要說明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學校根據教學需要,自主制定教學計劃、選編教材、組織實施教學活動?!苯逃恐С指咝R罁鴺?,自主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完善課程體系,培養多樣化、特色化、個性化的高素質人才。
三、及時修訂完善國標。2021年教育部組織修訂法學專業類國標,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法學類專業人才培養全過程。國標進一步明確了知識、素質、能力等方面要求,提出了通識課、專業課和實踐課等構成的課程體系要求。其中特別指出,要根據本專業的特點和社會實際需要,均衡設置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方面通識課程,提升學生人文精神和科學素養。如中國政法大學等高校開設“邏輯導論”等邏輯學相關法學專業必修課,廈門大學等高校開設“微積分”等高等數學相關法學專業公共基礎課。
四、加強民法學教學。法學專業類國標提出“1+10+X”的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模式,其中“1”指“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課程,將“民法”列為10門核心課程之一,強調民法學教學的重要性。同時,支持高校在開好民法必修課的基礎上,自主采取分類設置或是限選課程形式加強民法教學。如有的高校設置民法學課程板塊,開設民法總則、民法分則等課程,有的高校設置物權法、債權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人格權法以及知識產權法等選修類課程,供學生選擇修習。
五、強化學生實踐能力。法學專業類國標在實踐教學環節、實驗實訓實習和社會實踐等方面都提出具體要求。如,要求在理論教學中設置模擬訓練和法律方法訓練;要求利用模擬法庭、法律診所、專業實驗室、實訓基地和校外實習基地等,獨立設置實驗、實訓課程,組織專業實習,且專業實習時長不得低于10周;要求組織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社會實踐時長不得低于4周。各高校積極落實,如山東大學統一安排學生在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和律師事務所、公司企業等進行畢業實習,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
下一步,我們將主動適應國家戰略發展對高校法治人才培養的需要,適時推進法學專業類國標修訂工作,注重學生的專業素養和實踐能力培養,同時引導高校結合自身辦學定位,依據國標深化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改革,不斷提高法學人才自主培養質量和能力,培養更多符合新時代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復合型法治人才。
感謝您對教育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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