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辦社會〔2019〕9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國務院有關部委辦公廳,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方案》和《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共同研究制定了《試點建設培育國家產教融合型企業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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