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函〔2014〕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教育廳(局、教委),解放軍總政治部:
近年來,全國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深入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扎實推進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努力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涌現出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個人。為進一步增強廣大教師、教育工作者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吸引更多更優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決定于2014年聯合表彰一批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ㄒ唬┰u選范圍
1.“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的評選范圍: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其中高等學校(含高職)的參評對象為學校內設二級機構等。
2.“全國模范教師”的評選范圍:各級各類學校專任教師。
3.“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的評選范圍: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管理人員、教育行政部門干部等。
已獲得省部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人員近5年有新的突出貢獻的,可以參評。
?。ǘ┍碚煤屯扑]名額
1.表彰名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500個、“全國模范教師”720名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80名。
2.推薦名額:按照差額20%比例確定推薦名額,共推薦“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600個,“全國模范教師”864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96名,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2。
二、評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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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法治教;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廉潔奉公,規范管理,注重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業務素質提升,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和開拓創新精神,近5年內未發生違法違紀等問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推薦作為“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
1.基礎教育領域的教育機構:堅持面向全體學生,認真實施素質教育,扎實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具有良好校風、教風和學風,享有良好社會聲譽,在綜合性督導評估中成績突出,起到引領示范作用。
2.職業教育領域的教育機構: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積極適應市場需求,勇于開拓進取,努力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在綜合性督導評估中成績突出,具有表率作用。
3.高等學校二級機構:重視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風好,學風正,教學質量高,在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突出,為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教學科研單位、創新團隊;在黨建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教學管理、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招生就業、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工作中成績突出的相關職能部門。
?。ǘ┤珖7督處熢u選條件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甘為人梯,傳播知識,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從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無任何違法違紀問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推薦作為“全國模范教師”: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師德高尚,為人師表,行為世范;
2.堅守教育教學一線,切實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和義務,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推進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突出;
3.積極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敬業愛生,在培養人才等方面成績突出;
4.在教育教學研究、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取得創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或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ㄈ┤珖逃到y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真抓實干,無私奉獻,充分展現新時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從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無任何違法違紀問題,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推薦作為“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信念堅定,品德高尚,堪稱楷模;
2.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探索新形勢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3.工作作風優良,工作業績顯著,愛崗敬業,甘于奉獻,在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等方面模范帶頭作用突出;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規律,勤勉盡責,忠于職守,在學校建設、管理、服務、發展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績。
三、評選程序和要求
?。ㄒ唬﹫猿秩罕娐肪€,充分發揚民主,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兩審三公示”制度,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省級和全國范圍內進行公示。
1.按照評選條件,由所在單位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推薦對象,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2.擬推薦對象經所在單位、所在地和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各省級評選機構就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擬推薦對象的身份、簡歷、事跡等進行審核后,撰寫初審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地區初審推薦工作組織領導、推薦過程、推薦對象本單位公示情況等,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初審推薦工作報告等推薦材料報送至全國教育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3.領導小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初審,確定正式推薦對象后,反饋各省級評選機構。省級評選機構在本地區范圍內對正式推薦對象以適當形式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和簡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向領導小組報送推薦材料。
4.領導小組對推薦對象進行復審,確定擬表彰對象,并在全國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根據公示情況,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解放軍總政治部負責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教師表彰人選的評選推薦工作,參照上述評選程序和要求進行推薦申報。
?。ǘ﹫猿衷u選條件,嚴把人選質量關。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把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同時將推薦對象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一貫表現納入評選考察內容,確保推薦對象符合條件、群眾公認、名副其實。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事跡突出,真正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薦人選為從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員或教育行政部門干部,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并征求紀檢、監察、衛生計生等部門意見(附件5)。
?。ㄈ﹫猿置嫦蚧鶎雍徒虒W一線。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向基層和教學第一線傾斜,向農村教育、義務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傾斜,尤其要向條件艱苦的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教師傾斜。
1.推薦的基礎教育領域先進集體,縣鎮以下(含縣鎮)的農村學校應占本地區推薦名額60%以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應占本地區推薦名額70%以上。各自治區推薦的先進集體候選單位中至少包含1所民族學校。
2.推薦的先進個人,縣鎮以下(不含縣鎮)的鄉村中小學教師應占本地區推薦總名額的35%以上(京津滬占本地區推薦總名額的15%左右),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應占本地區推薦總名額的50%以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應占本地區推薦總名額的8%以上。
3.全國模范教師的推薦人選,必須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并承擔一定教學工作量。高等學校教授、副教授參評,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本、??平虒W工作量;高等職業院校重點推薦設計和實踐“做中教”教學理念的骨干帶頭教師。城鎮中小學教師有在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4.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擔任副廳(局)級及相當于副廳(局)級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先進工作者中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內。
?。ㄋ模﹫猿纸y籌兼顧。各省(區、市)應按照名額分配表中下達的名額分別進行推薦。推薦先進集體要統籌考慮本地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中不同類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均衡性;推薦人選要統籌考慮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人員的代表性。推薦時要統籌兼顧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學校、教育機構及人員,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幼兒園、成人學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師進修學校、民族學校、技工學校等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應有一定數量的代表。
?。ㄎ澹﹪烂C評選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在各地推薦評審過程中,將根據情況安排實地調研,確保所有候選集體和個人平等參選,不搞弱勢陪選、戴帽推薦。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人選和單位,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并取消該省(區、市)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活動的資格。對在授予榮譽稱號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者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磿r報送材料,確保工作進度。為保證評審工作順利進行,請各省級評選機構嚴格履行規定程序,按時、保質、按名額報送推薦對象有關材料。
1.初審材料。請各省級評選機構于2014年7月15日之前報送。材料包括:評選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6)、推薦對象主要事跡(事跡材料應包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綜合表現、工作實績和突出事跡,內容準確真實,語言規范流暢,字數控制在2000字以內)。其中,先進集體的事跡材料須同時通過電子郵件報送電子文檔;先進個人有關材料須登錄“全國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表彰獎勵申報評審系統”提交,網址為:http://www.jybz.edu.cn。
2.正式推薦材料。請于2014年8月10日之前報送。主要包括:正式評選推薦工作報告、《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審批表》(附件3)、《全國模范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審批表》(附件4)、先進個人征求意見表(附件5)、《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6)。請將紙質正式推薦材料一式5份報送教育部人事司,并通過電子郵件報送電子文檔,同時登錄“全國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表彰獎勵申報評審系統”提交相關信息。
3.請各省(區、市)報送正式推薦材料時,擇優遴選1個先進集體和2個先進個人作為重點宣傳典型,并提供2000字以內的事跡材料。
4.以上所用表格可到教育部門戶網站相關通知下載,網址為:http://www.beautiful-landscapes.com。
四、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全國模范教師”或“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頒發獎章和證書,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待遇。
五、組織領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聯合組成全國教育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負責此次評選表彰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部人事司,負責評選表彰的日常工作。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聯合成立相應評選機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做好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審推薦工作。為保證表彰獎勵工作順利開展,請各地于2014年6月20日前將本地區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報全國教育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地在做好全國性評選表彰推薦工作的同時,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以熱烈、簡樸、務實的方式,積極開展慶祝新中國成立65周年和第30個教師節活動,大力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倡導社會各界共同關注教育、支持教育,使評選表彰工作更好地為推進教育事業改革發展服務。
六、聯系方式
教育部人事司
聯 系 人:潘永君 張楊
聯系電話:(010)66097610
傳 真:(010)66096465
電子郵箱:jybz@moe.edu.cn
郵 編:100816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
國家表彰獎勵辦公室
電 話:(010)84233475
傳 真:(010)84233475
郵 編:100013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3號
附件:
1.附件1:全國教育系統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doc
2.附件2: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推薦名額分配表.xls
4.附件4:全國模范教師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審批表.doc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章) 教育部(章)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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