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辦聯發〔201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團委、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委、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黨委:
日前,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下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強和改進高校學生會和研究生會建設的總體目標、原則和工作任務,堅持和完善學生代表大會制度,加強高校學生會和研究生會自身建設等方面進行指導?,F將《意見》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強調如下。
1.各地黨委教育部門、教育廳(教委)、團組織要對本地區各級學聯組織及高校學生會和研究生會建設給予充分重視,加強工作指導,幫助學聯組織及高校學生會和研究生會增強工作活力、促進工作創新,充分發揮在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務大學生全面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針對本地區各高校貫徹落實《意見》情況進行檢查督導;特別是對于存在未能按期召開學生代表大會、主要學生干部沒有以公開競爭方式產生等情況的高校,應限期改正。
2.高校黨委要將學生會和研究生會建設作為做好新形勢下青年學生工作、促進學校建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擺上議事日程,納入整體規劃,在完善學校內部治理機構、服務學生成長成才等方面充分發揮學生會和研究生會的橋梁紐帶作用。要注重從制度建設、程序規范、經費保障等方面,切實加強對學生會和研究生會的領導、支持與幫助;針對當前高校中研究生會隸屬關系不一的現象,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盡快加以理順和調整,統一歸由學校團委管理,確保研究生會在黨的領導和共青團的指導下,有效開展工作、發揮積極作用。要明確學校團學工作格局,突出團組織的核心地位以及對學生會和研究生會的指導、對學生社團的管理職能,同時充分發揮學生會和研究生會作為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主體組織、學生社團作為活躍校園文化骨干力量的積極作用。
3.高校團委要在黨委領導下,切實擔負起對學生會和研究生會的指導職能,既要把握學生會和研究生會建設、發展的方向,又要充分尊重、熱情鼓勵學生會和研究生會獨立自主開展工作。要指導學生會和研究生會認真落實《意見》要求,特別是要嚴格執行學生代表大會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及學生需求,確保學生會和研究生會的正常經費劃撥和必要經費支持。對于不符合《意見》精神的做法,要盡快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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