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民廳〔2003〕3號
為做好2003年內地西藏班初中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3年內地西藏班初中計劃招生1785人,其中進藏干部職工子女計劃招生170人。分省計劃招生任務見附件。有關?。ㄖ陛犑校┙逃龔d(教委)據此安排招生工作和新生入校前的準備工作。 二、內地西藏班初中招生在教育部指導下,由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具體負責實施。招生錄取工作要實行西藏全區統一測試,統一劃線和限定數學單科最低分數線,統一錄取的辦法,確保生源質量。對教育發展相對落后的阿里、那曲兩個地區的考生可適當降分錄取。 三、在確保生源質量的前提下,農牧民子女應達到招生計劃總數的70%以上。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必須嚴格把關。 四、為確保內地西藏班初中招生計劃的嚴肅性,招生計劃下達后,原則上不得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須報我部批準。 五、各內地西藏班初中學校在成都接新生時,可進行一次新生體檢。發現有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可退回西藏。 六、新生錄取工作要認真把關,嚴禁各種違紀現象發生,確保招生工作的嚴肅性。 附件:2003年內地普通中學西藏班初中分?。ㄊ校┱猩媱澅恚裕?/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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