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民廳〔2002〕10號
為做好2003年內地西藏班(簡稱西藏班)高考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3年普通高校招收西藏班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繼續實行“統一試卷、統一閱卷、單獨劃線、單獨錄取”的辦法。
二、招生計劃生源范圍為:北京西藏中學、天津紅光中學、江蘇南通西藏中學、河南鄭州市第四中學、湖北沙市第六中學、湖南岳陽第一中學、重慶藏族中學、四川成都西藏中學、昆明陸軍學院附屬藏族中學和西藏拉薩中學等學校計劃內招收的西藏班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西藏班高中畢業生要統一參加學校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組織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報名費由學生自理。報名、體檢、考試、志愿填報、閱卷和登分造冊工作分別由北京、天津、江蘇、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西藏、云南等?。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并形成考生電子檔案。其中,藏語文考試的命題、閱卷和登分造冊工作由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具體負責。
四、北京、天津、江蘇、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西藏、云南等?。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辦公室應在7月2日之前將考生電子檔案、密封試卷和原始考分登記冊并軟盤(分文、理科;分進藏干部子女班、少數民族子女班)特快郵寄或派專人送往西藏自治區教育廳外事處或其指定地點。
五、西藏班高中畢業生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由教育部內地西藏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負責有關招生協調和組織工作。
六、教育部內地西藏班招生辦公室將按進藏干部子女班和少數民族子女班分別劃定西藏班高校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和有關專業相應科目(如數學、英語等)最低錄取控制線。
七、昆明陸軍學院附屬藏族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由軍隊院校按總政治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擇優錄??;北京西藏中學、天津紅光中學、南通西藏中學、鄭州市第四中學、沙市第六中學、岳陽第一中學、重慶藏族中學、成都西藏中學和西藏拉薩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內地普通高校按教育部下達的計劃擇優錄取。
八、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辦公室要加強管理,嚴格考試紀律;未經批準,在計劃外招收的高中學生一律不得參加西藏班高校招生錄取。
九、西藏班學生升入高校后,要嚴格按高校收費標準交納學雜費。各普通高中學校西藏班對畢業生要加強繳費上學觀念的教育。
聯系人及電話:盧勝華、宋遂周
?。?10)66096530(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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