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廳綜〔2001〕25號
近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和高校舉報社會上有人冒用教育部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的名義,以幫助推銷“金利來”領帶或“商務通”等為名,變換手法進行詐騙活動,曾用過的手機號碼有:13910962118、13641186689、13661225850、13661398708,其要求匯款的賬號是:農行金穗卡1030949111005471110。上述詐騙活動,損害了教育部的形象,干擾了教育系統正常的工作和教學秩序,性質十分惡劣。為了制止這類不法行為,維護教育部的聲譽,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家機關任何人、任何單位均不得以任何名義、理由從事商業性活動。對以教育部及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推銷商品進行詐騙活動的,各地方、各學校都要予以堅決抵制,同時向教育部有關單位核實和舉報,并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追查工作。
對經查實確屬我部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通過地方和學校從事商業性活動或推銷商品的,將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對此類詐騙活動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切實維護教育系統的正常秩序,保障國家和師生的財產免受損失。
三、請各地、各直屬高校將本通知精神及時傳達到所屬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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