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教育規劃綱要情況特輯2011年第17期
為全面落實教育規劃綱要,2010—2012年,國家組織實施10個重大教育項目。近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于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組織實施重大項目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把10個重大教育項目細化明確為37個子項目。
《意見》提出,近幾年來,國家針對教育發展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組織實施了一系列重大教育項目,取得了明顯成效。教育規劃綱要堅持遠近結合,既科學設計未來十年教育發展的長遠目標,又注重近期政策措施,明確提出2010—2012年組織實施10個重大項目。這10個重大項目涉及當前教育改革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是推動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抓手,是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的重要載體,具有很強的引領帶動作用。
《意見》提出,為將重大項目建設落到實處,確保每年都有看得見的成果,讓人民群眾得到看得見的實惠,按照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推進農村學前教育、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提升高等教育質量、發展民族教育、發展特殊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教育信息化建設和教育國際交流合作等十個方面,從以人為本、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出發,確定2010—2012年重點建設37個子項目。
《意見》對落實教育規劃綱要組織實施重大項目提出了幾點要求:一是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地要高度重視項目實施,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管理。二是遠近結合,注重實效。每個項目都要提出實施進度要求和考核指標,保證可操作、可監測、可評估。三是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各地要在中央的宏觀指導下,結合“十二五”規劃和本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做好重大項目實施的頂層設計,制訂實施方案。四是完善體制,健全機制。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結合重大項目的實施,加強政策研究,在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制度等方面下力氣,要通過重大項目的實施,形成推進教育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著力增強教育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五是優化結構,保障投入。要優化各級各類教育的經費結構和比例,加大對教育改革發展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投入。要處理好項目經費和經常性經費的關系,既加強學校經常性經費的保障力度,又要保障項目經費投入。六是推進改革,鼓勵創新。實施重大項目要與教育改革試點結合,與教育綜合改革協同推進,通過項目實施推動教育改革和體制機制創新。七是嚴格管理,保證質量。要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切實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和質量管理,推動重大項目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加強基層管理和基礎管理,建立經費使用管理的績效評價機制,加強對經費使用的考評和監管。要建立重大項目監督檢查機制,項目的執行、評估、驗收要嚴格按照程序。國務院有關部門將對各地重大項目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