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若干措施的通知》,出臺增加崗位供給、精準開展就業服務等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
云南明確,對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人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且符合有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安排紓困資金、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時予以傾斜。社區專職工作崗位出現空缺要優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數量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對到云南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政策,對其中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按照規定提前轉正定級。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2022年期間劃分為中、高風險地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實施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云南提出,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按照規定給予不超過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政策,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不低于30%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把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以及殘疾高校畢業生和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對象,提供“一人一檔”“一人一策”精準服務,為每人至少提供3—5個針對性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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