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適應老齡化社會的發展要求,完善終身教育體系,保障老年人繼續受教育的權利,促進我省老年教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老年教育,是對老年公民實施的非學歷教育及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動。目的是提高老年人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使受教育者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
第三條 老年教育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因地制宜,因需施教,形式多樣,注重質量,形成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體系。
第四條 老年教育是社會公益事業,是終身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老年教育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社會和教育發展整體規劃,統籌發展。
第五條 老年教育工作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政府主管、分級管理體制。各地要成立由黨政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和老同志組成的老年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老年教育的宏觀管理、指導協調等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參與,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教育部門要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黨委老干部門負責老年教育的日常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衛生、文化、體育、司法等部門要把開展老年教育活動納入工作計劃,負責規范和管理各種形式的老年人衛生、文化、體育和普法教育活動。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財政、物價、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老年教育相關工作。
第六條 教育、文化、體育、民政、工會等部門要充分利用所屬場館、活動中心和養老院等資源,用于老年教育事業。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要充分利用現代傳媒設施宣傳老年教育,并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老年教育。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充分依托社區教育資源,積極開展老年教育。鼓勵非政府組織和個人舉辦各類老年學?;蛘咂渌问降睦夏杲逃顒?。
第七條 設立老年教育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薪∪墓芾頇C構和章程;
?。ǘ┯幸幏兜慕虒W計劃、專業課程和教材;
?。ㄈ┯袃灹紟熧Y和工作人員;
?。ㄋ模┯邢鄬潭ǖ慕虒W場地、基礎設施及設備;
?。ㄎ澹┯锌煽康霓k學經費來源;
?。┯邢喈斠幠5膶W員。
老年教育機構的名稱要注明 “老年”字樣。
第八條 老年教育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凑张鷾实霓k學章程自主管理;
?。ǘ┲贫ń虒W計劃,選編教材,開展教學活動;
?。ㄈ╅_展老年教育研究、交流和合作;
?。ㄋ模┳灾髡惺諏W員,負責學員管理;
?。ㄎ澹┢溉谓處熂捌渌ぷ魅藛T,實施考核和獎懲;
?。┕芾?、使用教育設施;
?。ㄆ撸┖侠硎褂美夏杲逃涃M;
?。ò耍┙邮芫栀浐唾Y助;
?。ň牛┌凑沼嘘P規定合理收取學費;
?。ㄊ┚芙^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ㄊ唬┮婪ㄏ碛械钠渌麢嗬?。
第九條 老年教育機構應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瀼貓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湖南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ǘ﹫绦薪逃巹?,科學制定教學計劃,保證教學質量;
?。ㄈ┚S護學員、教學人員和工作人員合法權益;
?。ㄋ模┫蛭飪r部門申請并辦理收費許可證,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ㄎ澹┙邮芙逃?、物價等有關部門的管理、指導,接受學員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各級黨委、政府應依托老干活動中心繼續辦好老年 (老干部、老齡)大學(學校)。各級老干部門舉辦的獨立的老年大學 (學校)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逐步增加投入。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本行政區域老年教育發展的需求,逐步加大對老年教育的投入。鼓勵非政府組織和個人捐資助學。非政府組織和個人依法舉辦的老年學校,辦學經費主要由舉辦者籌集。
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老年教育機構,有關部門要比照中小學校建設規費減免的規定減免相關費用。有關部門和單位向老年教育機構收取的煤(氣)、水、電、供熱及檢驗、檢測、鑒定等費用,要比照中小學校收費標準收取。老年教育機構的設施和場所不用于老年教育的,不享受本條規定的優惠待遇。
第十二條 老年教育機構依法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合理使用老年教育經費。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侵占老年教育經費。
第十三條 老年教育活動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老年教育機構、老年教育場所從事封建迷信、商業傳銷及其他違紀違規活動。
第十四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老年教育工作檢查評估辦法和質量督導體系,積極開展創建示范性老年(老干部、老齡)大學(學校)和教學評估活動,不斷提高老年教育辦學質量和水平。
第十五條 根據行政獎勵的有關規定,對老年教育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學、科研、管理人員以及有關單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六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省行政區域內的老年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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