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壯大鄉村教師隊伍規模。重新核定全市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為用編緊張縣調劑增加編制765個??h級教育部門根據新學年教師需求和編制空缺情況,會同編制、人社部門確定鄉村學校教師補充計劃和招聘辦法,核準后由縣級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并規定新招聘的鄉村教師在鄉村學校任教不少于3年。定期招聘鄉村教師,2010年以來全市招聘教師3565名,鄉村教師占80%。落實免費師范生和特崗教師政策,安置免費師范畢業生312人,為特困縣招聘特崗教師3574名。
二、提升鄉村教師隊伍素質。開展“名師流動講堂”,累計培訓鄉村教師8萬余人次。落實“百千萬”名師培養工程,選拔培養5000余名市級鄉村骨干教師和學科名師。推動教師逐步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城鎮學校向農村學校流動,全市累計交流教師3萬余人。
三、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每兩年遴選300名鄉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每人獎勵5000元。實施農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工程,建成周轉宿舍910套。實施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實施生活補助傾斜政策。定期組織鄉村教師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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