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教育人才引進計劃。積極推動鄉村教師合理流動,吸引更多的優秀教師、骨干教師到鄉村從教。對于引進的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服務期滿6年的,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考核,縣財政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于引進的國家重點師范院校畢業生以及免費師范生,服務期滿6年的,縣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二、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一是實行“教育世家”榮譽制度。對直系親屬一家三代從事教育工作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教育世家”榮譽證書和牌匾,并一次性獎勵1萬元,激發他們的職業崇高感。二是實行堅守奉獻獎勵制度。每年獎勵20名在鄉村學校連續任教30年以上且教學成績突出的教師,每人獎勵3000元。三是實行教學成績優秀獎。每年獎勵50名在鄉村學校連續任教5年以上,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群眾認可的鄉村教師,每人獎勵2000元。
三、切實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實行鄉村教師交通補助制度,按任教學校距縣城單向距離遠近,每人每年分別補助200元、400元、600元;實行農村特崗教師班主任津貼制度。由鄉村學校申報,縣教育體育局、財政局按照每人每月150元至200元標準審核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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