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程墨 通訊員 張紫微 龔明偉)日前,湖北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湖北省中小學校健康食堂標準》。據悉,這是該省首次由政府部門聯手,對中小學校健康食堂制定統一規范標準。
該標準涉及責任管理、制度管理、設施布局、規范操作、營養健康指標、社會監督等方面共37條內容?!稑藴省吩谪熑喂芾砗椭贫裙芾聿糠忠?,校長應每學期至少主持召開兩次學校食品安全專門會議;學校健全完善食物中毒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開展應急演練。在設施布局上,明確提出食堂距暴露垃圾場(站)等污染源25米以上;食堂餐庫內有足夠數量貨架,按要求分類存放,貨架要離地、隔墻10厘米以上。
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疾控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標準》在“明廚亮灶”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了“四有”,即有人,有專兼職的營養配餐人員(營養指導員),負責營養配餐或指導師生正確選餐;有措施,菜單上有低鹽少油菜品,菜譜標示菜品營養;有環境,食堂為無煙食堂,有合理膳食等健康生活方式知識的宣傳氛圍和內容;有評估,開展健康食堂建設后,食堂就餐人群油、鹽攝入量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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