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5月24日訊(記者 龍超凡)福建省教育廳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從2021年起,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高考錄取實行“兩依據一參考”,即建立基于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評價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機制。
據介紹,從2021年起,福建考生高考總成績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門選考科目成績組成。選考科目由考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和高校選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同一科目提供一次考試機會,成績作為高校招生錄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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