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國家事業發展的第一資源。出臺《關于正確認識和規范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于新時代重塑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價值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
第一,重塑新時代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認識價值。針對高校人才稱號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人才稱號“帽子”化等不良傾向,《意見》明確了人才稱號的“階段性”非終身化特征,人才稱號的非等級性、無特權性地位,人才稱號榮譽的美德性,以及人才稱號的重大責任和使命擔當性。
第二,重塑新時代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育人價值?!兑庖姟分赋?,“高校人才稱號獲得者第一身份是教師”,這表明,新時代高校人才隊伍建設要加強育人價值和導向。獲得人才稱號的教師要更主動承擔起為黨育人、為國育人的使命。
第三,重塑新時代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引領價值?!兑庖姟诽岢?,獲得人才稱號的教師要“為廣大人才樹立成長標桿”。新時代人才隊伍建設要加強人才稱號的引領價值,要在世界科技前沿、經濟主戰場、國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關鍵核心技術重大突破、哲學社會科學理論創新、科教強國和文化強國建設中發揮人才稱號獲得者的引領作用。
第四,重塑新時代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治理價值?!兑庖姟访鞔_提出要對人才稱號進行崗位、招聘和引進、評估、評價和評審、薪資、使用等方面開展綜合治理。在我看來,應在崗位管理上,強化合同管理和履職報告制度;在招聘和引進上,強調人才招聘和引進的崗位精準需求性;在評估、評價和評審上,堅持人才隊伍質量的綜合評價;在薪資上,堅持以崗定薪、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原則,實施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在使用上,要面向所有人才的業績和貢獻進行學術資源配置。
第五,重塑新時代高校人才隊伍建設的責任價值?!兑庖姟访鞔_指出,“高校黨委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可以說,《意見》從體制上和機制上規定了高校人才及人才稱號的管理責任,“高校要強化主體責任,把規范人才稱號作為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同時《意見》還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強調人才計劃的戰略性、系統性、基礎性建設,將人才計劃實施的重心轉移到激勵和引導優秀人才圍繞國家重大戰略、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發展,履行特定崗位職責、作出創新性貢獻上來”。
總之,《意見》對于樹立正確人才觀,推動人才高質量發展,推進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榮譽性本質,破除“唯帽子”傾向,激勵和引導高校人才隊伍堅守初心使命、矢志愛國奉獻、勇于創新創造具有重大的價值重塑意義。(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院長 朱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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