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日,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十八條措施》(贛辦字〔2020〕20號)(以下簡稱“減負十八條”)。
“減負十八條”印發以來,各地積極行動,切實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上饒市將各級各類“進校園”事項由176項減少到34項,九江、萍鄉、鷹潭等地制定了減負清單,教師減負工作扎實推進。但是,也有個別地市推動此項工作進展緩慢,仍有部分縣(市、區)尚未出臺相關落實舉措,教師減負工作未真正落到實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基層減負工作部署要求,進一步推動全省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落地見效,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地各校要深入學習《江西省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十八條措施》,深刻領會精神要義,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充分認清減輕中小學教師不合理工作負擔對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教師的天職是教書育人的理念,切實減少對中小學校和教師不必要的干擾,把寧靜還給學校,把時間還給教師。
二、宣傳引導,營造氛圍。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官網、微博、微信等渠道,廣泛宣傳黨的教育方針,解讀教師減負工作的相關政策舉措;廣泛宣傳中小學教師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神圣使命;大力倡導尊師重教,努力引導全社會進一步理解教育工作、關心中小學教師發展,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
三、對標對表,狠抓落實。各地各校要主動對標對表《江西省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十八條措施》以及各地市出臺的實施意見或減負清單,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治理、因地制宜、標本兼治、共同治理”的原則,結合實際工作,查找本地本校存在的相關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及時開展整改,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進減負工作落實落細。
四、加強督導,落實責任。2021年,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納入對設區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內容。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作為,結合當地實際,制訂中小學教師減負清單或落實舉措,推動以當地黨委和政府名義于2021年6月30日前出臺,并報所在設區市備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教育督導和開學檢查等時機,把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工作作為重要內容,以督促減,以減增效,堅決防止以文件落實文件。
省教育廳將組織力量,通過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動態監管,強化跟蹤問效,對消極應付、敷衍塞責、教師減負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嚴肅問責。
和小編一起來了解“減負十八條”
江西省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十八條措施
一、減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負擔
1.建立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審批制度。
2.全面清理規范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
3.改進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方式方法。
二、減輕社會事務進校園負擔
4.規范各類專項活動進校園。
5.減少城市創建類活動進校園。
6.統籌教育宣傳類活動進校園。
7.合理安排街道社區類事務進校園。
8.杜絕攤派無關事務進校園。
9.合理部署教育扶貧任務。
10.規范微信工作群、政務APP(應用程序)等進校園。
三、減輕報表填寫工作負擔
11.精簡各類報表填寫。
12.規范教育統計和調研工作。
13.提升數據采集信息化水平。
四、減輕抽調借用教師帶來的負擔
14.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
15.嚴禁安排教師參加無關培訓和會議。
16.科學制定教師考核評價標準。
五、保障措施
17.加強組織領導。
18.強化督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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