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歷來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近年來,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關于教師減負工作的總體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教師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主責主業,健全機制、多措并舉,推進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走深走實。2024年4月,省委、省政府專題部署全省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明確12個方面整治內容,其中專項開展“堅決糾治社會事務加重教師負擔,做到清單外事項一律不進?!?,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每月調度。經省委、省政府審批同意,省教育廳印發進中小學校省級事項清單;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印發開展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開展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專項清查,組織各地清退違規抽調借用的中小學教師,讓教師安心、熱心、舒心、靜心從教。
一、高位推動,嚴格規范審批程序
一是省級出臺實施意見。2020年,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實施意見》,圍繞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社會事務進校園、規范精簡有關報表填寫工作、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四個方面進行統籌規范,完善督檢考和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申報、審核、實施、監督、評價、宣傳各項工作機制,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審批和報備制度,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督促落實。進校園事項做到定期申報、嚴格審核、及時公布、常態監督。二是定期發布事項清單。省教育廳按照“依據明確、統籌安排、合并實施”的原則,分年度制定進中小學校省級事項清單。2024年,省教育廳面向45個省級單位征集進中小學校園事項,共收到22個省級部門申報的實施事項115項,通過全面清理,合并為8項。通過論證、評估、初審,經報省委、省政府審核同意,于4月10日印發《云南省2024年進中小學校省級事項清單》,要求各地嚴格按照清單實施,清單外事項不得開展。從機制上、行動上進行治理和規范。三是清理規范評比活動。省教育廳集中開展“帽子”學校和比賽競賽征文活動清理,涉及“帽子”學校項目50余項,競賽活動100余項,分項提出處理意見,并明確申報審批程序。印發《關于公布創建示范和比賽征文活動項目清單的通知》,項目清單作為全省教育系統組織開展創建示范活動和比賽競賽征文的直接依據,清單外事項不予實施。
二、統籌優化,切實加強事項管理
一是統籌教師培訓。省教育廳印發工作實施方案,按精準實訓、績效優化的原則,統籌教師培訓工作。2024年1月,印發《云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小學期制實施意見(試行)》,將分散的教師培訓活動相對集中到春季、秋季學期開學前一周,有效緩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工學矛盾,著力破解培訓項目重復設置、對象重復派遣、資金分散使用、訓后應用不足的問題。2024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全省通過“小學期”共培訓中小學幼兒園教師48萬人。二是優化統計事項。按照教育部要求,2021年將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學校(機構)和教育基本建設投資完成情況統計調查共四套制度整合為教育事業綜合統計調查制度,修訂完善部分表格表式、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堅決取消與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相關的8項省級教育統計報表。三是開展宣傳學習。組織各地全面學習國家和省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有關文件精神及正面規范、負面清單,做到局長和干部、校長和教師熟悉掌握,重點提高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科室管理人員、中小學校長對減輕教師負擔的“把關”意識、統籌水平、履職能力。
三、專項整治,集中攻堅突破重點
一是開展專項整治。2024年5月,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印發通知,安排自即日起至7月開展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地研制準入標準、建立審批報備制度、規范過程管理、健全長效機制,完善監測、舉報、核查、通報、約談、曝光機制,持續推動專項減負工作走深走實。二是開展專項清查。2024年4月,省教育廳印發《關于開展糾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教師負擔問題專項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統籌規范圍繞社會事務進校園、中小學教師參加培訓活動等6個方面24項內容開展清查。嚴格清理規范與中小學教育教學無關事項,切實糾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教師負擔的突出問題。截至2024年6月,專項清查工作已完成。三是開展專項清退。2024年4月,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堅決清退違規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的緊急通知》,明確工作任務、清退對象、職責分工、工作安排及要求,對全省違規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情況開展拉網式排查,明確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的具體情形、報批程序,要求各地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須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并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除此之外,各地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隨意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專項清退工作已于2024年5月完成,共清退違規抽調中小學教師941名。
四、強化監督,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開展督導評估。將教師減負情況納入每年春季、秋季學期督導內容,每學期開展一次綜合督導。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指標中明確“嚴格控制面向學校的各類審批、檢查驗收、創建評比活動,規范各類“進校園”活動”,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估指標中明確“嚴格控制督檢考事項和社會事務進校園,減輕教師非教學負擔”。自2022年起,全省教育系統每年組織開展2次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自查整改。二是暢通投訴渠道。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進一步暢通廣大師生、家長、社會公眾投訴舉報途徑,2024年4月,省教育廳通過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各地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投訴舉報電話149個、違規抽借調中小學教師投訴舉報電話17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要求各地及時受理并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問題。投訴舉報熱線公布以來,共收到4起問題線索,已及時核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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