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委教組通〔2024〕3號
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縣(市、區)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和中央、省委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機制會議精神,根據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開展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實施意見》,按照全省中小學非教育教學事務進校園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安排,經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現將《2024年浙江省中小學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審批報備。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制定年度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各市、縣(市、區)一般不再另行制定年度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嚴格按照省級制定的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實行清單式管理,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下具體組織實施。未列入白名單的事項一律不得進校園,如遇特殊時期、緊急情況,確有必要臨時增加的,須嚴格履行審批報備程序,其中市縣兩級新增事項需經同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核準,且不得突破當年本級計劃總量。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含創建)、競賽活動等事項,按相關規定落實分類報批,規范實施。
二、規范事項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履行社會事務進校園管理職責。各事項牽頭實施單位要認真研究進校園事項工作方案,提前1個月將方案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倡導將進校園事項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有機融合,減輕學校和師生負擔,提升進校園工作質效。要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增加內容、延長時間,不得影響教育教學秩序,不得將完成情況與學??己?、干部教師評優評先和績效考核掛鉤,杜絕濫用應用程序和工作群組、打卡、接龍、做題、拍照、簡報等重留痕輕實效的形式主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進校園事項的性質特點,統籌安排面向不同類型學校、學段、年級、群體開展,每所學校每年度社會事務進校園不超過6項。
三、落實工作監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社會事務進校園投訴舉報途徑,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科學確定監測點學校,跟進掌握社會事務進校園情況,每學期至少監測一次進校園事項、收集一次問題線索、評估一次事項開展質效,及時發現問題,抓好整改提升。各地要充分聽取基層學校和教師意見,及時停辦師生、家長強烈反感的事項,整合壓減頻次過高、成效不高、明顯增加學校和師生負擔的事項。
四、健全長效機制。從2025年起,省直各單位應按相關要求及時向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申報進校園事項,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于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公布。各級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社會事務進校園審批報備、公示、監測、通報、約談、曝光、考核等機制,常態化規范社會事務進校園工作,將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為基層減負工作體系和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指標,加強典型經驗總結宣傳,對于師生反映強烈、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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