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基教〔2018〕20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商局:
近年來,一些面向中小學生舉辦的非學歷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校外培訓機構”)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發展規律,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造成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增加了家庭負擔,社會反映強烈。
為迅速遏制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教基廳〔2018〕3號),自治區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等部門決定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規定和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準要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通過開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檢查,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堅決治理違背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的行為,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問題,確保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
二、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
各地教育、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商部門要聯合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門和鄉鎮政府、社區,密切協作,摸清情況,集中整治以下重點內容:
?。ㄒ唬Υ嬖谥卮蟀踩[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ǘξ慈〉棉k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處置。
?。ㄈ﹄m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范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ㄋ模﹫詻Q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ㄎ澹﹪澜M馀嘤枡C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猿忠婪◤膰乐谓?,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違規辦學行為,并追究有關學校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違背師德師風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三、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
為加強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自治區成立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自治區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等部門分管領導及業務處室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區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有關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協調、安排部署、督促檢查等工作。辦公室設在自治區教育廳基礎教育處。電話:0771—5815488、5815212,郵箱:gxywjy@126.com。
各地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四、治理步驟
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ㄒ唬┤娌渴鸷团挪槊纂A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
1.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牽頭制定出臺本地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明確治理內容、組織機構、治理步驟、工作舉措等。向社會公開專項治理舉報電話和郵箱,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h(市、區)是專項治理行動的主體,要根據當地校外培訓機構規模成立一個或多個聯合工作小組。聯合工作小組應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門相關人員共同組成。
2.各市、縣(市、區)要通過社區走訪調研、問卷調查、培訓機構申報等多種途徑,對轄區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分門別類逐一建立工作臺賬,嚴格審核分析,區別不同情況,逐一進行整改落實。各中小學要全面普查每個學生報名參加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情況,為專項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參考。高等學校附屬中小學和市屬學校納入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普查工作范圍。任何機構和個人威脅、教唆或誘導學生及家長瞞報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3.縣級工作領導機構要全面掌握本地校外培訓機構信息,安排聯合工作小組上門排查登記,準確登記轄區校外培訓機構的培訓內容、培訓規模、場地條件、證照辦理、報班參培學生人數等相關情況。
4.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中小學落實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準情況進行檢查。主要排查是否存在“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
?。ǘ┘姓碾A段(2018年底前完成)。
1.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下達整改文書。各地要根據上門排查情況進行分類治理,及時下達相關整改文書。2018年底前,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停辦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根據培訓進度退還學生培訓費用。
?。?)完善審批標準。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校外培訓機構的審批、備案、登記等標準。尚未建立相關標準的地區,要在2018年底前出臺。
?。?)建立審核備案制度??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校外培訓機構辦學審批事項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管,建立學科類培訓審核備案制度,組織教研機構等專業部門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內容進行審核備案,堅決糾正“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建立黑白名單。從2019年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牽頭建立《白名單》,每年公布2次無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建立《黑名單》,每年公布2次有安全隱患、無資質和有不良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名單。未審核備案的校外培訓機構或未按要求公布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信息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列入《白名單》。新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在6個月內相應列入《白名單》或《黑名單》,并根據其培訓行為進行調整。被列為《黑名單》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2.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
?。?)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各中小學要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傳達專項治理行動有關精神。學校要根據專項治理內容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并公開承諾書,教師要向學校提交并公開承諾書。
?。?)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各中小學要建立教學計劃和家庭作業量審查制度,落實教導主任、年級組長、學科組長、班主任的審查責任,確保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確保學生家庭作業量科學合理,確保教學質量穩步提升,杜絕不執行教學計劃、造成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等不良行為。
?。?)開展校內課后服務。有條件的學校要積極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參加體育、藝術、科普活動、娛樂游戲、拓展訓練、社團及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堅決防止將課后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
?。?)嚴查違規行為。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查中小學違規辦學行為,嚴肅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全面排查中小學教師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情況,教育引導教師集中精力搞好學校教育教學業務;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ㄈm椂酱俸蜋z查(2019年6月底前完成)。
自治區適時對各地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對典型案例和有效經驗做法進行宣傳推廣,對專項治理軟弱的地區、學校給予通報批評。
五、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
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工作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各地要高度重視,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責任,全面做好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實施。要暢通群眾反映情況的渠道,健全部門工作聯動、形勢研判和應急反映機制,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ǘ蚀_把握政策。
各市、縣(市、區)要認真學習領會專項治理工作的精神,準確把握政策界限,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完善審核標準,突出治理重點,不搞“一刀切”。對培養學生興趣、發展學生特長、發展素質教育、培訓行為規范、手續完備的校外培訓機構,要鼓勵支持其發展,不能因為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影響正常的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登記、培訓等工作。
?。ㄈ┘訌娦麄饕龑?。
各地要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媒體向社會宣傳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意義、治理要求和治理步驟,認真做好政策解釋,確保專項治理行動穩妥進行。各中小學要通過家長委員會、《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途徑,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理性看待學生參加校外培訓作用,不盲目攀比,合理安排學生興趣特長項目選擇,切實減輕子女校外培訓負擔;引導家長選擇有資質的、安全的培訓機構。
?。ㄋ模┌磿r報送材料。
請各市教育行政部門于4月20日前上報工作聯系人信息表(附件1),4月底上報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6月底前上報《中小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排查統計表》(附件2)、《校外培訓機構排查統計表》(附件3),2019年1月底前上報專項治理行動總結報告和典型案例,后續工作進展情況要及時上報。
附件:1.各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聯系人信息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局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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