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督學,北京市高等教育學會會長、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原主任 線聯平
黨的十九大提出“優先發展教育事業”的重要方針,對實現建設教育強國的戰略目標進行了全面部署。按照中央的要求,從我國各地的實際出發,在推進教育公平,發展素質教育,加快教育現代化,乃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諸方面的任務十分繁重。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需要更大程度地匯聚力量和智慧,更加廣泛地調動利用資源,更加充分地發揮多方面積極性,扎實穩步地開展工作,才能使宏偉的目標落到實處。
多年來,在推動教育事業發展的過程中,教育督導的作用愈加明顯,在督促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督促辦學者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監督檢查學校辦學行為、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等多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新的發展階段,教育督導作為政府管理教育的“另一只手”,將承擔著更加重要的任務,面對更多的難題。在此,對今后做好教育督導工作談幾點認識和建議。
一是要堅持原則。教育督導的一切活動都是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的,體現了明確的法律要求和較強的政策導向。督學應敢于承擔責任,依法履職。
督學要熟悉掌握必備的法律法規內容和相關的專業規范,準確理解其含義,防止概念含混不清,多種解釋,掌握上寬嚴不均。
督學要堅持從實際出發,特別是要了解所督導對象的發展歷程和現狀,經濟社會環境,傳統文化特色。避免簡單用評價標準生搬硬套,犯主觀主義的錯誤。
督學在督導過程中要注重以學生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從辦學思想、教師素質、管理水平等多角度、全方位地考量當地政府、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是要注重實效。督導的目的是為了推動工作,完善制度,提高教育質量。每次督導的評價結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問題的改正和經驗的總結推廣。
首先是督導的針對性。在研究確定督導項目時,要聚焦核心問題,明確重點,集中了解主要問題,防止過于全面、泛化,使關鍵點得不到應有的關注。
其次是督導的整體意識。督導檢查評價的方案具有綜合性,其中各部分指標之間相互銜接,相互支撐,互為補充,不可分割。在督導過程中應注意把握一個地區或一所學校教育工作的整體狀況,不簡單以單項指標判別優劣,既要看現在、比過去,更要預測未來。
第三是督導工作的持續性。督導項目的開展一般具有時間緊、程序多、節奏快的特點,并且在較短的時間內要做出督導結論。但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的改進需要一個過程。因此,督導活動不能“一次性”劃句號,后續的工作改進仍然需要跟進檢查,并且不能放寬尺度,放松進度,否則督導的成效會大打折扣。
三是要善于總結經驗,找出問題。督學要練就一雙“火眼金睛”,善于觀察,還要有多種方式收集信息的本領。這樣才能使督導過程中所了解的情況真實、客觀、全面,有利于做出準確公正的結論。
要善于找準結合點,考察政府部門對教育工作的重視程度。例如,在督導過程中就一個問題聽取來自不同政府部門的意見反映,考察政府在教育工作方面的統籌作用的發揮和部門之間協調配合,以印證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和難點問題的解決程度。
要善于挖掘典型事例,總結成功經驗。經驗來自于基層,來自于一線教育工作者的實踐。但由于所處的環境及對宏觀方針的理解不同,有些基層單位和學校創造的經驗沒有引起重視,沒能得到及時推廣。這就要求督學要有比較開闊的視野和對教育發展趨勢的前瞻能力,及時對基層的好做法給予肯定,分析提出其可學習借鑒的價值。
要善于在細節中尋找薄弱點。由于貫徹教育優先發展方針,各地對教育的投入都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學校辦學條件有了明顯改善,很多學校的面貌煥然一新。但是與硬件環境建設突飛猛進的速度相比較,學校在辦學理念、育人模式、教學方法、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著不少“短板”,如果不及時發現,盡早改進,將影響教育投入的效果,也會使現代化的進程出現“夾生”現象。而問題恰恰可以從一些微小的環節中反映出來,這就需要督學們善于觀察,勤看、勤問、勤思索。
站在新的歷史時期,教育督導任重道遠。要承擔起為教育改革發展護航的重任,還需要加強三個方面的建設:一是督學隊伍建設。要通過培訓使每一位督學都能成為熟悉政策法規,了解教育全局,掌握前沿信息,富有專業特長的高水平教育專家。同時要根據督導任務的特點為督學提供必要的、便利的工作條件,使他們在認真履職的同時受到尊重。二是督導法規建設?,F有的督導法律依據相對單薄,亟待完善立法,增強督導的法律保障,以保證督導行為的嚴肅性、權威性。三是督導機制建設。督導的目的在于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這是督導與被督導雙方共同的利益所在。要建立督導責任追究制度和督導獎勵制度,使督學在督導過程中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把在每個督導項目中產生的生機活力轉化成教育發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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