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督學、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 石燈明
制度創新是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動力與標志。作為一項基本教育制度尤其是教育實施及其質量水平保障的重要手段,教育督導制度就是在探索創新中不斷豐富和完善起來的。不論是歷史上的“天子視學”,還是近代的三級視學制度、督學制度、教育標準局、教育評價和教育咨詢服務,抑或今天的督政、督學、監測三位一體的實施框架,無不蘊藏著古今中外對于教育督導制度創新的多方探索與實踐智慧。
當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落實到教育上,一方面是人民日益廣泛的美好生活需要賦予了人民滿意教育新的內涵,也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從優質教育資源供給到靈活多樣的教育機會選擇,從個體的實際教育收益到群體的教育公平感知,都是人民滿意教育的日益豐富多彩的內容。另一方面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既體現在區域教育、城鄉教育和學校教育之間,又表現為教育不同領域、不同層級和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及較低水平。2020年是我國改革基本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時候,高度重視且積極探索教育督導制度的創新,在理論和實踐中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現代教育督導制度,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從建設教育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高度出發,新時代教育督導的制度創新,一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始終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新時代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使命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謀劃并提升中國人民的幸福,因而教育督導制度的創新,必須堅持黨對教育督導工作的領導,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到教育督導各項工作之中,以各級政府和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優先發展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實現教育民生水平的提高保障和改善,促進教育公平,保障師生安全為教育督導制度創新的目標框架,從督導機構、督導職能、督導人員與督導方式等多個維度探索創新,健全和優化教育督導的督政、督學和評估監測職能,強化教育督導工作的“四個意識”及教育督導制度的自律性和公正性。
二是要堅持人民滿意,始終把教育供給質量水平和公平性擺在重要位置。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人民的教育滿意度取決于國家和區域教育供給與人民多樣性教育需要的合理匹配、適度超前及科學引領,而作為一項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督導屬教育行政管理不可或缺的環節或教育行政運行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一種工作機制,是隨著政府對教育事業的宏觀指導和監督的需要而發展的,并逐步從教育行政管理中分離出來,成為一種新的教育管理形態,具有監督和指導的雙重性,以及相對的獨立性、一定的專業性和執法的權威性,這就是說,人民滿意的教育本身就包括了人民對教育督導制度的滿意在內。因而,要以促進深化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作為教育督導制度創新的目標框架,極大關注城鄉、區域和學校之間的教育優質資源配置,以及不同群體的教育機會供給和教育過程供給的實際,極大關注教育民情民意,改革創新教育督導的體制機制,健全教育督導法律法規體系,完善教育督導的公眾參與機制,建立教育惠民服務中心,為社會教育訴求提供暢通有效的表達渠道,推進落實教育改革發展成果全民共享,讓城鄉居民擁有更多的教育獲得感。
三是要堅持科學督導,始終把教育督導的針對性、關聯性、系統性擺在重要位置。我國教育督導制度既古老又年輕,留給我們許多可資借鑒的歷史經驗,也帶給我們不少有待探索的廣闊領域。當務之急是要以提升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作為教育督導制度創新的目標框架,科學認識和正確處理好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督政與督學、督與導、常規督導與隨機督導、督導評估與結果運用,以及督導實施與督導科研等各種關系。重視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部門既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系的關系基礎上改革創新教育督導制度;堅持督政與督學相結合,并由以督政為主,以督學為本,逐步過渡到以督學為主,以促學為本的內涵監督;以正確的導向作為教育督導的第一原則,確保導向無誤、導向得力、導向有效。此外,還要處理好常規督導和隨機督導兩種實施模式或實施機制,把握好教育督導評估與結果運用這樣一對連續發生、滾動影響的時間序列關系,建立健全督導評估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構建并完善教育督導評估通報與公報制度、結果反饋制度、指導制度和問責制度,以及督學登記考核制度、任期制度和教育督導評估任務招標制度,重視督導實施機制探索,強化教育督導倫理、教育督導法治、教育督導專業化、教育督導人本化等方面的研究,著力探索教育督導科研體系及運行機制的建設,在理論與實踐探索中持續提升中國特色現代教育督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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