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
答: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由于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和高等教育資源分布不平衡,高考錄取率差距一直存在。2007年,31個省份高考錄取率最低的僅為39%,與最高省相差40個百分點,與全國平均水平相差17個百分點。面對如此懸殊的差距,教育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一直高度重視并致力于縮小各省之間高考錄取率的差距。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以下簡稱“協作計劃”),就是在此背景下提出的。
問:“協作計劃”的具體內容和做法是什么?
答:“協作計劃”是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的專項計劃,是從全國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計劃增量中,專門拿出一部分,安排給高等教育資源相對豐富、錄取率較高的省份,用于招收高等教育資源不足、錄取率較低的中西部省份考生??紤]到中西部地區人民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教育部要求承擔“協作計劃”省份將這部分計劃全部安排給公辦高校。
問:從國家層面看,“協作計劃”的實施有哪些政策依據?
答:教育涉及千家萬戶,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實現教育公平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堅持不懈追求的目標。2006年,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提出“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均要求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把促進教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201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黨中央、國務院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是實施“協作計劃”的基本依據和遵循。(本報記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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