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
10月26至31日,國家教育督導檢查組對內蒙古自治區申報的25個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旗,以下簡稱縣)進行了督導檢查。本次督導檢查是依據《義務教育法》《教育督導條例》和《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按照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及教育部與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簽署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備忘錄》相關要求進行的。督導檢查組按照《辦法》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嚴格把關”的原則,對27個縣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核。審核中有2個縣的部分指標未達到要求,依據規定,這2個縣未能通過本次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縣的評估認定。
督導檢查組分10個小組對25個縣進行了實地督導檢查,共隨機抽查學校202所,其中小學125所,初中38所,一貫制學校18所,完全中學19所,2個教學點。檢查中,核查了相關文件資料、數據;召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校長、教師、家長座談會共100個;發放滿意度調查問卷5168份,回收有效問卷5098份;采取隨機訪談等形式,征求了公眾意見。
督導檢查組對25個縣的督導檢查意見如下:
一、主要指標達標情況與檢查結論
按照《辦法》規定,督導檢查組對內蒙古自治區25個縣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公眾對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滿意度等四個方面進行了檢查,結果如下:
(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
《辦法》規定,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的評估認定,應在其義務教育學校達到本?。▍^、市)辦學基本標準后進行。各?。▍^、市)應根據相關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國家標準,制定既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又與國家標準基本相符的省級標準。內蒙古自治區結合本區實際,就辦學基本標準制定了8項主要督查指標,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體育運動場館面積、教學儀器設備、計算機臺數、圖書冊數、教師編制配備、教師學歷、教師培訓。督導檢查組對25個縣的各項指標進行了核查。核查結果:學?;具_到了評估標準(詳見表1)。
表1 內蒙古自治區25個縣義務教育學校辦學基本標準達標情況表
(二)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
《辦法》規定,對義務教育校際間均衡狀況的評估,以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每百名學生擁有計算機臺數、生均圖書冊數、師生比、生均高于規定學歷教師數、生均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教師數8項指標,分別計算小學、初中差異系數。評估標準為小學、初中差異系數分別小于或等于0.65、0.55。計算差異系數的8項指標數據來源于全國教育事業統計數據。差異系數是一組數據的標準差與其均值之比,是測算數據離散程度的相對指標。差異系數的值越小,說明縣域內校際間的差異也越小,即學校間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結果:內蒙古自治區25個縣的小學、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均達到了國家標準。其中小學綜合差異系數在0.110至0.633之間,初中綜合差異系數在0.085至0.520之間(詳見表2)。
(三)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情況
《辦法》規定,對縣級人民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的評估,主要從入學機會、保障機制、教師隊伍、質量與管理四個方面17項指標進行,省級可適當增加指標,總分為100分,評估標準不低于85分。內蒙古自治區根據實際,在實施辦法中加了4項指標,共21項指標。核查結果:25個縣級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得分在85.9至96.7分之間,達到了國家規定要求(詳見表3)。
表3 內蒙古自治區25個縣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得分情況表
(四)公眾滿意度調查情況
《辦法》規定,評估認定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需對公眾滿意度進行調查,就有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相關問題,征求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校長、教師、家長、學生等不同群體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對25個縣公眾滿意度調查結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們此次也設計了問卷,通過座談會、隨機訪談等方式對以上幾類人群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與內蒙古自治區調查的情況基本相符。
督導檢查組還對25個縣有關教育工作情況進行了解,未發現作為“一票否決”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重大違紀違規行為。
綜合以上結果,督導檢查組認為,內蒙古自治區25個縣均達到國家規定的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評估認定標準。督導檢查組將把此次督導檢查結果向教育部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報告,提請最后認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經驗
內蒙古自治區高度重視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將其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邊疆繁榮穩定的奠基工程,作為造福農牧民、實現社會公平的惠民工程。在去年2個縣通過國家認定的基礎上,今年有25個縣接受國家認定,加快了步伐,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重視“三個強化”,切實履行政府職責
自治區各級明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府主體責任,不斷健全決策體系、執行體系、監督體系,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組織保障。
一是強化頂層設計。自治區先后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實施方案》,明確了 “整體推進、重點扶持,分類規劃、分步達標”的原則,以及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職責分工、進度規劃和目標方向。各縣按照自治區要求也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自治區先后兩次召開工作會議和推進會議,與各盟市簽訂了責任書,確定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時間表和線路圖。各縣政府都成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細化分解各部門責任,構建了“黨政領導、教育為主、部門支持、各級聯動”的組織體制,建立起“對照標準、逐一核查、關注弱項、補齊短板”的執行體系。
三是強化督導檢查。自治區政府將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納入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督導考核指標體系,強化監督問責機制,促進任務目標落實。全區基本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省、市、縣、校四級教育督導網絡,完善評價體系和評價規程,堅持以評促建。巴彥淖爾市制定出臺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100條》,開展精細化督導評估。
(二)實施“四大工程”,持續改善辦學條件
自治區政府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2009-2015年,全區投入328.84億元,用于實施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改善辦學條件。各縣政府加大教育經費投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統籌組織實施各類項目和工程。
一是實施校舍建設工程。全區在實施一系列校舍建設工程的基礎上,2014年起又有76個縣納入“全面改薄”實施范圍,覆蓋學校2084所。截至2015年9月底,累計投入資金30.52億元,改善辦學條件和生活條件。準格爾旗2004年以來,累計投入經費65.9億元,新建、遷建中學3所、小學15所。伊金霍洛旗2008年以來,累計投入資金13.13億元,新建校舍37.59萬平方米,建成體育館18個,塑膠操場18塊,新增教育用地108萬平方米。呼和浩特市賽罕區2012年以來,共投資26.6億元,進行校舍新建、改建、擴建。根河市按六有標準(標準的風雨教室、籃排球場地、運動場、水沖式廁所、自行車防雨棚、專門警務室),實施了校園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累計投入資金3421萬元。
二是啟動實施“十個全覆蓋”工程。2014年1月,自治區啟動實施了農村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 “農村牧區校舍建設及安全改造”是其中一項重要工程規劃,從2014年到2016年,計劃投入資金23.98億元,新建校舍面積98.02萬平方米,共涉及項目學校1276所,用于鄉鎮(蘇木)、村(嘎查)改善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抬高底部。
三是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全區在“三通兩平臺”信息化裝備條件建設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管理、技術、教學深度融合,堅持深化應用,為學校教學、教研、管理、優質資源共享提供了網絡化平臺服務。西烏珠穆沁旗開展民族地區優質教育資源共享與應用機制探索,城鎮學校和農牧區學校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同屏互動”。扎魯特旗多渠道籌集資金1.8億元,開通了“扎魯特教育資源網”,全旗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現了“校校通”、“班班通”。
四是實施校園安全工程。各縣將學校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探索建立了警校聯合安保系統,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力量。西烏珠穆沁旗為學校安裝“一鍵式”報警系統,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蘇尼特右旗由旗政法委牽頭,成立了校園安全保衛大隊。阿爾山市政府投資274萬元購買了10輛標準校車,免費接送學生上下學,切實保障了學生的交通安全。
(三)完善“四個機制”,全面提高教師素質
自治區通過不斷完善教師補充、交流、培訓、激勵機制,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優化教師資源配置。
一是完善教師補充機制。自治區針對中小學教師結構性矛盾突出的實際,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落實“特崗教師”招聘計劃,為中小學校補充音、體、美專業教師。各縣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完善了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教師制度。伊金霍洛旗2008年以來,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師范類優秀畢業生及音體美專業人才881名,全部充實到基層學校。鄂托克前旗2014年通過優惠政策招聘教育部免費師范類院校優秀本科畢業生、研究生16名,使教師隊伍綜合素質顯著提升。
二是完善教師交流機制。2011年11月,自治區印發了《關于開展縣域范圍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開展試點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目前又研究出臺新的意見。包頭市青山區制定了相關實施辦法,2012年以來交流教師201人,占應交流教師的13.5%。
三是完善教師培訓機制。自治區深入推進“國培計劃”,加大農村牧區教師培訓力度,啟動了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各縣在落實自治區教師培訓計劃的基礎上,增加教師培訓經費,采取多種措施,加大教師培訓力度。磴口縣積極爭取國貧縣教育扶貧教師培訓項目和清華大學教育扶貧對口支持的遠程教育幫扶計劃,對教師進行全員培訓。鄂溫克族自治旗2014年以來,每年投入教師培訓經費233萬元,實施校長、教師培訓提高工程。
四是完善教師激勵機制。自治區在8個縣設立了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牧區教師補助,提高農村牧區中小學教師待遇。各縣根據地區實際建立了教師激勵機制。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3個旗為穩定鄉村教師隊伍,每年為每位鄉村教師發放生活補助10000元。鑲黃旗2009年以來,向企業籌資300萬余元,設立了“寧蒙石化”、“塬林煤礦”教育獎勵基金,用于每年獎勵成績突出的校長、教師。烏拉特后旗2004年以來,政府為每位購房教職工提供5萬元貼息貸款和每平米100元補貼。額濟納旗將小學(含幼兒園)、初中班主任津貼發放標準分別提高到500元、600元。
(四)注重“四個關愛”,不斷推進教育公平
自治區不斷完善以居住地學齡人口為基準的義務教育管理和服務機制,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關注每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
一是關愛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自治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牧民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各縣切實落實“兩為主”政策和“同城待遇”。包頭市青山區隨遷子女占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48.1%,100%入讀公辦學校,分區劃片,公平入學。額濟納旗外來戶籍學生653人,也占到在校生總數的40%以上。
二是關愛留守兒童。各縣認真落實上級有關關愛留守兒童的政策、規定,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關愛留守兒童。固陽縣實施 “1+1”留守兒童愛心救助工程,實行教師與留守兒童“一對一”、“一對多”管護結對。烏拉特后旗組織教育、婦聯和關工委開展“周末媽媽”、“周末爸爸”留守兒童關愛活動,同時在蒙族教育園區建立了“留守兒童家園”。扎魯特旗開展了“五知五幫獻愛心”活動,建立“留守兒童之家”18個,“愛心家園”38個,定期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活動。
三是關愛殘疾兒童。自治區出臺《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實施意見》,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經費,2015年提高到5000元,進一步完善了特殊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鄂溫克族自治旗、林西縣投入20多萬元建設了特殊教育資源教室,充分保障了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河市制定了《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管理辦法》,三類殘疾兒童實現了輕度殘疾隨班就讀,中度殘疾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重度殘疾送教上門。
四是關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縣政府都采取不同形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義務教育。林西縣全面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建立“不重不漏全覆蓋”幫困助學體系。阿巴嘎旗、包頭市石拐區在學校開設“愛心超市”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衣物等生活用品。
(五)落實“四個堅持”,提升民族教育水平
自治區黨委、政府將民族教育作為提高少數民族科學文化素質,傳承繁榮民族優秀文化,維護祖國邊疆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石。
一是堅持“優先重點”發展方針。從2007年起,自治區設立民族教育專項資金,有力保障了民族教育發展。烏拉特后旗2009年投資7600萬元,建成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為一體的民族教育園區,提升了民族教育的辦學水平,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二是堅持推行“兩主一公”辦學模式。民族中小學實行寄宿制為主和助學金為主的公辦體制,對蒙漢雙語授課義務教育寄宿生發放生活費補助,每人每年小學生補助1350元,初中生補助1620元。東烏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對蒙漢雙語授課義務教育寄宿生實行“四免兩補”。
三是堅持加強雙語教學工作。自治區長期重視開展雙語教學,探索形成多種雙語教學模式,大力提升雙語教學質量,培養蒙漢兼通優秀人才,促進蒙漢文化融合。新巴爾虎左旗、陳巴爾虎旗加強民族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積極開展蒙語授課師資培訓,不斷加強“雙語”教學研究和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建設。
四是堅持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叭齻€離不開”、“四個認同”的思想意識和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的相關知識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為維護祖國統一,保持邊疆地區長期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西烏珠穆沁旗、東烏珠穆沁旗將民族團結知識編寫成校本教材,開展豐富多彩的民族團結教育活動。
(六)強調“四個注重”,促進學校內涵發展
25個縣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著眼學生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提升教育理念,轉變育人模式,促進內涵發展,素質教育全面深入推進。
一是注重規范辦學行為。25個縣按照自治區要求,嚴格實行義務教育劃片、就近、免試入學政策,不設重點校、重點班,確保入學公平,擇?,F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區義務教育學校執行統一作息時間,開足開齊規定課程,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
二是注重落實素質教育。自治區堅持立德樹人,構建有效中小學素質教育評價體系,促進德、智、體、美全面發展。2014年9月,國務院將內蒙古列為校園足球試點省區,自治區制定了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三年推進計劃,扎實推進,勢頭良好。全區已有613所教育部批準的自治區足球特色學校。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將校園足球運動作為學生素質教育的主要內容,加大對校園足球的組織領導、科學引導和支持保障力度。和林格爾縣、陳巴爾虎旗、新巴爾虎左旗、鑲黃旗加強青少年素質教育實踐基地建設,實現鄉村少年宮全覆蓋。包頭市石拐區、白云鄂博礦區、固陽縣、達茂旗廣泛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每學年舉辦一次綜合性體育運動會和校園文化藝術節。
三是注重學校課程改革。蘇尼特右旗蒙古族小學的蒙古文動漫教學資源庫建設,填補了自治區蒙古文教學資源庫建設的空白。林西縣開展“小學語文批注式閱讀教學”研究,成效顯著,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小學語文》作了專題報道;達茂旗縣域8所中小學整體推進“能動學堂”教學改革,使全旗中小學課堂教學組織形式、教師的角色定位均發生了深刻而顯著的變化。
四是注重校園文化建設。固陽縣開展義務教育階段200本精典名著必讀活動,成效顯著。和林格爾縣、包頭市青山區、白云鄂博礦區確定了一校一品的發展戰略,各學校長年堅持興趣教育活動,提升了學校特色文化品位,為發展學生個性特長奠定了基礎。磴口縣以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為目標,構建了儒家、國學、勵志、勤儉、孝道、兵團等主題文化。阿爾山市開展系列生態校園創建活動,把生態教育植根于學生心中,目前全市已有2所學校被命名為國家級兒童生態道德教育示范基地。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對照國家和自治區標準,根據2014年教育事業統計報表審核和此次督導評估現場檢查,部分縣仍有一些薄弱環節和問題。
(一)辦學條件仍存在薄弱環節
固陽縣、準格爾旗部分學校生均教學與輔助用房面積不足。固陽縣、扎魯特旗、蘇尼特右旗個別學校功能教室不足,設施設備配備不完備。包頭市白云鄂博礦區、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新巴爾虎左旗、鄂溫克族自治旗、磴口縣、阿爾山市部分學校操場建設不規范。包頭市青山區、伊金霍洛旗、磴口縣、阿爾山市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的差異系數較大。和林格爾縣多數受檢學校體育器材、儀器設備配備不到位。和林格爾縣、林西縣、額濟納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均有部分學校未建設校園網,網絡帶寬偏低,部分專用教室(功能教室)無多媒體設施。包頭市白云鄂博礦區、鄂托克前旗安保、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一半多寄宿制學校沒有洗浴設施。扎魯特旗、磴口縣圖書、報刊種類少,可讀性不強。
(二)部分學校班額偏大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和林格爾縣、林西縣、包頭市青山區、固陽縣、扎魯特旗、準格爾旗、鄂托克前旗、東烏珠穆沁旗等均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額問題。準格爾旗、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問題相對較大。
(三)教師隊伍建設仍存在薄弱環節
教師年齡結構和學科專業結構不合理、交流機制不健全的問題仍較為普遍。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烏拉特后旗有多所學校缺少音、體、美、外語、信息技術等學科專業教師。包頭市青山區、固陽縣心理咨詢專業教師短缺,大部分現有咨詢教師專業技能不強。和林格爾縣、包頭市白云鄂博礦區教師平均年齡偏大。阿巴嘎旗年老教師多,年輕教師少。包頭市石拐區近兩年個別學校沒有補充新招聘教師。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包頭市白云鄂博礦區、包頭市石拐區、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等教師交流比例偏低。
四、督導建議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一項長期任務,內蒙古自治區各級政府要結合本次督導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對照國家和省定標準,認真研究對策,切實加以整改。
(一)進一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不斷加大教育投入
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充分考慮教育事業發展需求,強化公共財政預算管理,構建保障義務教育經費的長效機制,確保義務教育經費實現“三個增長”。對于相關縣追補的“三個增長”欠撥資金,要明確使用方向,確保足額用于義務教育。要進一步強化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義務教育經費保障力度,持續加大財政投入;要堅持雪中送炭,向農村牧區學校、薄弱學校和小規模學校傾斜。
(二)進一步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要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切實加強標準引領和規劃指導,繼續強化“抬底部、補短板”的原則,采取一校一策的辦法,不斷優化教育資源配置。要在做好學校布局調整、薄弱學校改造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標準化建設,著力解決城區學校大校額、大班額、面積不足、學位不足的問題,以及農村牧區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缺口。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儀器設備、圖書資料等資源的使用效益。要分析研究校際差距偏大的原因,找準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切實加以解決。
(三)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要重視研究并切實解決少數地方教師隊伍結構性短缺的問題,加大音體美等學科教師的培養和補充力度,優化教師隊伍整體結構。要統籌城鄉教師配置,進一步完善并堅持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有效解決目前存在的中小學教師局部數量不足、結構性短缺等問題。要不斷完善鼓勵政策,吸引教師,尤其是骨干教師向農村牧區學校和薄弱學校流動。要結合新課程改革,不斷完善教師培訓機制,打造合理教師梯隊,加強雙語教師能力建設,整體提高教師專業化水平,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四)進一步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持續提升均衡水平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統籌管理,履行各自職責,建立健全推動有力、檢查到位、考核嚴格、獎懲分明、公開問責的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責任制。要進一步強化督導,對已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做好動態監測,鞏固提高均衡水平;對未達標地區加強督查,指導做好查漏補缺工作,推動均衡發展目標如期實現。要不斷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努力解決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課業負擔過重等熱點難點問題。要不斷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完善已有政策,保持工作推進的態勢,完善硬件建設,注重內涵發展和質量提高,實現義務教育在更大范圍、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均衡發展。
督導檢查結束后,請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研究,及時布置整改工作,在三個月內將整改情況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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