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完善政策和落實政策為引領,大力推行“六項促就業計劃”,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推行“走下去”基層服務計劃。通過開展訂單培養、合作培養、定向培養,積極拓展基層就業項目,為農村基層培養急需的專門人才。每年公開招聘1.5萬名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辦事處從事教育、衛生、農業科技、社區等社會服務工作。對應征入伍和到省內25個邊境縣市、3個藏區縣鄉鎮以下單位就業的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二是推行“走出去”就業計劃。全面開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宣傳教育活動,依托“部省合作”、“省校合作”、“央企入滇”等平臺,建立輸送和定期招聘高校畢業生到省外就業的合作機制,引導高校畢業生到省外就業。
三是推行“走進去”支持校園招聘計劃。積極開展校地合作、校產合作、校企合作,校園招聘活動更加多樣化、常態化。今年我省率先落實了國辦發35號文件“支持校園招聘活動”要求,規定從2013年起,省財政每年設立500萬元專項資金,對高校校園招聘活動給予補助。
四是推行創業促就業計劃。積極推進“三個結合”,把創業教育與創業實踐結合,把指導服務與創業項目結合,把政策扶持與創業園建設結合。省政府設立了1億元創業資金,并在全國率先設立青年創業省長獎。高校將創業教育納入教學計劃,不少于32學時、不低于兩個學分。創業畢業生注冊資本在20萬元以內的小微企業實行實際出資額“零首付”。
五是推行質量提升計劃。我省每年定期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白皮書,把專業就業情況作為安排高校招生計劃和高校質量工程建設的重要指標。積極開展就業創業典型高校、示范性就業指導機構和就業示范課程建設等活動。同時,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高校把就業工作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支出計劃,按照1∶500的師生比配備校級專職就業工作隊伍等。
六是推行就業幫扶計劃。積極建立少數民族、就業困難畢業生信息庫,實行“一對一”實名動態幫扶。進一步將求職補貼范圍擴大到省內3個藏區縣等地區。實行公益性崗位托底政策,就業困難畢業生申請公益性崗位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繳費補貼。(云南省委高校工委副書記、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 何金平)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