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北京大學十二屆黨委第107次常委會、第859次校長辦公會正式審議通過新的《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并提交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備案,將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制定新版學術委員會章程是北京大學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是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全面推進學校綜合改革、推進大學治理結構和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非常重要而緊迫的任務。作為《北京大學章程》的綜合配套工程,2010年9月,北京大學啟動制定新的《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章程》工作。
北京大學高度重視新的學術委員會章程研究制定工作,一直將其列入學校年度重大中心工作。4年多來,兩屆書記、校長以及學校領導班子多次聽取工作匯報,其中,黨委常委會2次,學校黨委書記辦公會1次,校長辦公會1次,校領導班子寒暑假戰略研討會2次,學校教代會1次,書記校長等主要領導聽取專題匯報4次。學校領導還多次書面審閱學術委員會章程內容,并提出修改意見。章程制定過程中,學校注意與上級單位保持溝通,時刻領會精神,把握工作方向。
研究制定新的學術委員會章程的過程中,北京大學始終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基本原則。先后通過座談會、通訊評審等方式,面向學校領導、老領導、院士、資深教授、校/學部/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學院(系)黨政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部分教師代表、學生和校友征集意見,達1000余人次。2014年1月8日,《學術委員會章程》提交北京大學第六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2014年2月18日,學校黨委常委會對新版《學術委員會章程》進行審議并予原則通過。為充分保障師生員工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2014年10月10日-24日,學校對《學術委員會章程》草案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之后認真研究吸納了師生提出的意見建議。
新的《學術委員會章程》分為總則、機構、職權、委員、會議、附則六章,共計7800余字。在深入研究一流大學發展的世界通例的基礎上,融入中國特色,旗幟鮮明地體現北大風格,對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的定位、職權、機構設置、委員選舉與產生、任期、運行規則等進行了系統設計,在制度設計上體現了諸多創新,包括明確學術委員會定位、貫徹落實“師生治學”精神、建立健全專門委員會制度、建立委員自動更替制度、設立獨立支撐機構等等。在征集意見的過程中,師生對新版學術委員會章程體現出的突破和亮點給予了一致好評。
下一步,學校積極穩妥推進新《學術委員會章程》的實施工作,全面檢討修正相關規章制度、調整學校相關工作機構、改選學校各級學術委員會,同時,制定并組織宣傳方案,進一步凝聚共識,提高全校上下貫徹落實學術委員會章程的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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