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積極開展中小學校務委員會制度建設的探索,提出了推行“一主(校長負責制)兩翼(教職工代表大會、校務委員會)”的現代學校管理制度。其目的是打破教育自身相對封閉的狀態,將家長、社區、社會的力量引進學校管理體制,推進學校管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在學校管理體制中確立校務委員會制度。市教育局制定《校務委員會工作規程》。學校通過學校章程明確校務委員會的定位、職能、工作原則等,以保證校務委員會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確立校務委員會基本定位。校務委員會制度被正式確立為南京基礎教育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踐中經歷了由咨詢建議功能,到部分參與學校決策,再到作為學校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成為校長負責制的補充和完善。
明確校務委員會的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學校的發展規劃和重大決策,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提供社會對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學校管理和學生教育的建設性意見,反映學校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對學?;蛘咝瘴瘑T會委員代表提交的有關學生管理、學生發展和涉及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進行審議并作出相應決定;對學校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實施素質教育等工作進行評議和監督。
擴大校務委員會的人員構成。明確校務委員會要由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社區代表、專家學者、社會賢達人士等組成,高中、中等專業學校還應當有學生代表,其中家長代表和社會代表的人數要占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校務委員成員享有知情權、參與權、提案權、表決權、監督權等權利。
完善校務委員會的運行機制。校務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例會,會議除通報學校辦學、管理和發展情況、聽取委員的意見和建議外,重點是審議與學生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事項。
在校務委員會的參與下,學校的決策更加富有科學性和可行性,學生和家長的權益得到維護。(南京市教育局局長 吳曉茅)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務
京ICP備10028400號-1 京公網安備11010202007625號 網站標識碼: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