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堅持把提高學校章程及制度建設質量、規范和制約管理權力運行、推動基層民主建設、健全權利保障和救濟機制作為推進依法治校的著力點,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實現中小學“一校一章程”。制定并下發中小學及幼兒園章程模板,規范章程內容及標準。各類學校按照規定程序,堅持公開民主原則,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校章程。
二是完善高校權力運行規范與制約機制。以章程和制度的形式確定高校政治、行政、學術、民主等四種權力的權限范圍,明確黨委、校長、學術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各級組織機構的決策機制和議事規則。長春理工大學在學?!叭匾淮蟆睕Q策過程中,堅持合法性論證、可行性評估、風險性測評,并廣泛聽取專家和教師的意見,由校黨委集體研究決定。吉林財經大學堅持實行校長不進學術委員會,校領導不兼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制度,學術委員會委員由非領導職務的專家教授組成。
三是著力推動基層民主建設。健全民主管理機制,落實師生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三項權力。四平市明確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事務要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推進學生自主管理,積極探索學生代表參與學校決策機構的機制。延邊州注意發揮家長委員會在學校民主決策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
四是著力健全權利保障和救濟機制。以尊重和保障師生權利為核心,依法規范辦學行為,切實維護學校、校長、教師和學生等四方面的權益。堅持實行教師聘任制度,對教師聘用、職務評聘、繼續教育、獎懲考核等方面權利予以制度保障。建立以學生為中心,體現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護學生以受教育權為核心的多種權益。通化市教育局建立并完善權利救濟機制和申訴渠道,綜合運用信訪、調解等法律手段和方法,依法解決學校內部利益沖突。(吉林省教育廳廳長 盧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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