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協同創新,是提升國家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和戰略選擇,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著力點。為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清華大學建校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積極推動協同創新,提升高等學校的創新能力,2012年3月,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發了《關于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啟動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
“2011計劃”是一個改革性、引導性和支持性計劃,其核心點和基本要求:一是以國家急需為根本出發點,這既是“2011計劃”的目標和方向,也是標準和條件。高校要圍繞國家急需的戰略性問題、科學技術尖端領域的前瞻性問題和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公益性問題,集聚創新團隊,形成創新氛圍,鞏固創新成果,培養創新人才。二是以選題培育為工作前提。高校要充分匯聚現有創新力量和資源,加強頂層規劃,做好設計選題和前期培育。通過選題培育,確定協同創新方向,選擇協同創新模式,組建協同創新體。三是以協同創新模式為合作紐帶。通過探索建立適應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樣的協同創新模式,促進校校、校所、校企、校地以及國際間的深度融合。包括建立面向科學前沿、行業產業、區域發展以及文化傳承創新重大需求的四類協同創新模式。四是以體制機制改革為突破重點。通過開展高校協同創新組織管理、人事制度、人才培養、人員考評、科研模式、資源配置方式、國際合作以及創新文化建設等八個方面的改革,突破高校內部以及與外部的機制體制壁壘,改變“分散、封閉、低效”的現狀,釋放人才、資源等創新要素的活力。五是以建立協同創新中心為實施載體。針對不同需求和不同模式,建立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對經批準認定的“2011協同創新中心”,將給予引導性或獎勵性支持;對需要政策支持的,將根據實際需求在人事管理、人才計劃、招生指標、科研任務和分配政策等方面給予優先或傾斜支持。六是以創新能力提升為核心任務。以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創新能力提升為核心任務,增強創新要素的有效集成,增強高校創新能力發展的導向性,增強投入與產出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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