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并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該法自1996年頒布26年以來首次大修。在4月27日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淮表示,“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全面總結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舉措和實踐成果,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系統構建了新時代職業教育法律制度體系。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篇幅由原來的3000多字增加到1萬多字,內容大為拓展豐富,體系結構更加完備,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充分體現了新發展理念和制度創新?!?/p>
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定位為不同教育類型是構建職業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礎
會上,鄧傳淮從黨的領導、同等重要、統籌管理、體系貫通、企業主體、多元辦學、產教融合、就業導向、德技并修、保障機制十個關鍵詞介紹了新法的主要內容和突出亮點。
他特別提到,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作為兩種不同教育類型來定位,是構建職業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礎?!靶路ㄒ幎殬I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規定國家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規定職業教育是為了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或者實現職業發展所需要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而實施的教育;規定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禁止設置歧視政策?!?/p>
同時,新法著力建立健全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翱v向貫通,形成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完整通道,規定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支持在普通中小學開展職業啟蒙、職業認知、職業體驗等。橫向融通,構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立交橋’,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學分、資歷以及其他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制,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規定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重,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等都可以開展職業培訓?!编噦骰凑f。
從法律層面暢通職業學校學生的發展通道
“新法圍繞‘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這個基本定位,通過明確職業教育類型屬性、完善職業教育內涵,系統構建了職業教育法律制度體系與保障體系,為理順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壓實地方主體責任,明確各級各類職業院校的法定職責,明確行業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法定義務等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礎?!苯逃柯殬I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舉例介紹,在類型定位上,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并通過推進普職融通等頂層設計,真正實現職業教育從“層次”到“類型”的轉變;在育人模式上,堅持工學結合,強化教學、學習、實訓相融合,鼓勵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專業教材開發,將新技術、新工藝、新理念納入職業學校的教材,共同建設高水平、專業化、開放共享的產教融合實習實訓基地;在價值追求上,營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社會氛圍,把學業證書、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作為受教育者從業的重要憑證,強調提高技術技能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
長期以來,社會對職業教育有一個普遍認知——職業教育是一種低層次的教育,學生上升通道不暢、不寬。對此,新法設立本科層次職業學校,打通職業教育學生上升的通道,還為兩個方面的探索預留了空間:一是在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二是在??茖哟蔚穆殬I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斑@都充分表明,職業學校的學生不僅可以讀大專,還可以上本科,從法律層面暢通了職業學校學生的發展通道,給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上大學開了一個口子?!?nbsp;陳子季判斷,這必將大幅提升學生上中等職業學校的積極性。
新法還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取、聘用條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確技術技能要求,將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陳子季指出,“這些規定,從法律層面保障了職業學校學生的權益,為職業教育營造更加良好的發展空間,為各行各業都能‘人盡其才’提供了保障?!?/p>
“可以看到,國家對職業教育的認識越來越清晰,發展路徑越來越清晰。也可以預期,修訂完善后的職業教育法,必將更加充分地發揮其作為我國職業教育領域基本法的規范、引領作用,為促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标愖蛹菊f。
義務教育后實行“普職協調發展”重點在于提升中等職業教育自身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職業教育法取消了“普職分流”的提法,改為“在義務教育階段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陳子季注意到,新法公布后,有媒體和專家把“普職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后的普職分流”,這是誤讀、誤解。
陳子季解釋道,“義務教育后”,即初中教育以后要實行普職分類教育;“不同階段”是指高中教育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都有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因地制宜”是說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許各地普職比例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差異;“協調發展”是說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沒有高低之分,優劣之別,只有辦學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異同。
“義務教育后實行‘普職協調發展’,絕不是取消中等職業教育,而是要轉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思路,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重點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職業教育自身質量,拓寬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成長成才的通道?!标愖蛹局赋?,新法的這一規定,是對我國基于“雙軌”教育的基礎上義務教育后普職分類發展,做出的與時俱進的更加科學和規范的表述,體現出我國各級各類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理念,也為我國高質量的教育多樣化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 周韻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