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7日訊(記者 張欣 歐媚)記者今天從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獲悉,4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新職業教育法篇幅增加了3倍多,體系結構也更加完備,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系統構建了新時代職業教育法律制度體系。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淮介紹,新職業教育法的內容主要有十點:一是加強黨的領導,新法著力把黨的領導落實為制度規范。二是強調同等重要,規定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規定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禁止設置歧視政策。三是加強統籌管理,強調實行政府統籌、分級管理、地方為主、行業指導、校企合作、社會參與。四是推進體系貫通,著力建立健全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五是明確企業主體,落實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主體地位。六是堅持多元辦學。促進行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教材開發、培養方案制定、質量評價、教師培養培訓、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全過程。明確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七是深化產教融合,推動行業企業與職業學校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八是突出就業導向,從教育規劃、發展重點、辦學模式、評價機制等方面作出了規定。九是強調德技并修,對學校、教師、學生作出相關規定。十是完善保障機制,明確國家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