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2月17日訊 記者趙晨熙 今天,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淮在會上指出,《辦法》重點圍繞中小學法治副校長是什么、干什么、誰來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問題,系統設計了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制度。
據介紹,《辦法》規定,法治副校長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推薦或者委派,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協助開展有關工作的人員?!掇k法》的適用范圍是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專門學校。
為更好發揮法治副校長專業能力、健全學校的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辦法》將法治副校長的職責拓展為六個方面,包括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開展法治教育,協助開展保護學生權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參與安全管理,實施或者指導實施教育懲戒,指導依法治理等職責。
在聘任機制方面,《辦法》規定由教育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聘任計劃,建立法治副校長人員庫,并組織學校選聘。要求每所中小學校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并優先為偏遠地區、農村地區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將年齡不超過65周歲、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也納入了聘任范圍,希望更多熱心教育的法治工作者貢獻力量。